虐童案地方政府責任較大!曾協助培訓全國社工 黃越綏提「6點建議」

知名作家黃越綏以曾協助政府培訓全國社工的過來人身分對政府提出6點建議。(翻攝自黃越綏臉書)
知名作家黃越綏以曾協助政府培訓全國社工的過來人身分對政府提出6點建議。(翻攝自黃越綏臉書)

北市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案持續延燒,針對此事,知名作家黃越綏認為,雖然中央政府可以全面檢討,但地方政府的責任還是較大,因為不論是招標或委託都是由地方的社會局主管,不得卸責,她也以曾協助政府培訓全國社工的過來人身分對政府提出6點建議。

黃越綏今天(14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她曾在1995年成立財團法人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又在10年前成立附設單位「麻二甲之家」,收容及安置未婚媽媽中心,並接受法務部及社會局轉介過來的弱勢家庭兒童,目前收容的未婚媽媽最小13歲,而受虐兒童則4歲,共計238位。

她以早年協助政府培訓全國社工的過來人身分,對政府提出6點建議:

  1. 由於目前及未來均需補充大量的社工,加上為了彌補剛從大學畢業,缺乏實務經驗的情況下,不妨考慮公開徵募退休的老師,給予短期及階梯式的專業培訓,做為輔助社工家訪的專員。

  2. 針對委託個案的審查機制,最好每次家訪,至少有兩位以上的社工同行,可以強化深入觀察及客觀研判,避免有報告內容造假或死無對證的困擾。

  3. 訪談的過程,如果是特殊情形,必要時允許錄音或錄影為證,避免有法律糾紛時可呈堂證供。

  4. 提供社工人員,不定期免費心理諮商及輔導的機制,作為情緒及壓力平衡的紓解管道。

  5. 督導社工品質的主管,應不定期抽檢個案,並親自家訪維持品管。

  6. 每年對社福機構的評鑑,不應只聘紙上談兵的一日學者,至少應住進單位多日觀察(尤其偏鄉),才能有客觀的評價,否則徒給社會局及承辦機構,找碴和打官腔。

「人是感情的動物,在合作的過程中一回生兩回熟,社工也不例外。」黃越綏說,但可惜有人把方便當隨便,疏忽了自己的專業責任,因此一旦意外發生,就必須負起道義或法律上的責任。但她也強調,儘管發生如此不幸的事件,仍要肯定絕大部分社工們的善良,愛心與付出。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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