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長榮航 長榮股東會釋疑

長榮集團四兄弟和平分家節外生枝,老四張國煒的律師林文鵬提告外,也在28日長榮股東會發言提問。長榮董事長張衍義及長榮律師陳錦旋全部回應及解釋兩大疑慮,其中處分長榮航延遲重訊遭臺灣證券交易所罰20萬元,是符合規定、已向證交所提出申覆,提請撤銷原先處置。

長榮律師陳錦旋表示,2023年6月19日長榮經董事會決議出售長榮航股權案,因不確定是否會成交、交易金額與交易日期等事項,因此不需在董事會決議後立即發布重訊,而是待實際執行董事會處分決議、賣出實際成交金額累計達公告標準,達新台幣3億元後再行公告。

長榮2023年8月11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處分長榮航,分別於2023年8月14日及同年月21日實際成交且交易金額達公告標準時,於該二日當天分別發布重訊公告,上述均符合規定。

另外,陳錦旋也表示,巴拿馬官方網站上面登記巴拿馬長榮國際(EIS)的PP(Permanent President)是張國華,以PP不是張國華的前題做文章,指出EIS交易無效300億元蒸發,這非常誇張的說法。

長榮總經理吳光輝補充表示,EIS擁有的資產是有其歷史背景,當年創辦人張榮發總裁為了避開大陸法規及各國政治問題,由家族出面投資,總裁去世,張國華擔任董事後再加上長榮疫情大賺,天時地利人和下,將資產回歸長榮名下,不但財務透明了也符合政府期待。長榮在2023年向EIS買回三家公司股權及一筆不動產,其中買回新加坡長榮公司10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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