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業登記制出爐 業界法界看法不同
虛擬貨幣詐騙問題層出不窮,金管會本(10)月初預告虛擬貨幣業者登記制度將在2025年上路,對於政府決定加強監管力道,基層司法人員認為,新制上路或許能遏止國內個人幣商,讓詐騙較難施展,但若民眾遭遇跨國虛擬貨幣詐騙,仍是無法可管、錢難追回;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則認為,除了納管,政府也應透過監理砂盒等方式提供探索虛擬資產衍生服務的可能性,否則台灣恐將失去優勢。
根據金管會預告的「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草案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修正草案,2025年起虛擬資產業登記制將上路,現行26家完成法遵聲明的業者須配合調整,最晚明年3月底前向金管會辦理登記,並於同年9月底前正式完成登記,否則不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違者將有2年以下刑責,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虛擬貨幣常被與詐騙一詞掛勾,然而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祕書長鄭學豐指出,區塊鏈技術對社會有幫助,能導入多種應用,包括法務部推動司法聯盟鏈強化證據保存、金管會亦推動「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小組」研究未來運用相關技術所需的知識以及監管規定。透過法律合理規範,能將相關技術導向正常應用,亦增加民眾對產業的信賴度。
不過鄭學豐也指出,明年登記制所允許的虛擬資產活動非常初階,僅交換、保管跟移轉,相較於其他發展成熟的境外平台,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很低;若國內監理機關沒能適度開放一定的安全環境,例如透過監理砂盒,讓業者共同來探討未來進一步開放的條件或可能性,恐怕對虛擬資產的監管與開放的速度將追不上國際產業發展,熱絡的產業活動很可能被其他相對開放的國家吸引,屆時要再爭取回來恐就太遲。
一名不具名的調查官則告訴本刊,一個大型調查處一年至少都會接到2、30件虛擬貨幣詐騙案,以虛擬貨幣為手法的詐騙行為確實相當猖獗;登記制上路後,資本額、組織人事無法跨過門檻的個人幣商應該會消失,或許能減少一定程度的詐騙行為,但國外的幣商沒來台灣落地,司法單位要查案索資卻被已讀不回的困境仍未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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