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公司購空白發票兌獎 2領獎員工遭判拘役20天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檢和國稅局查出,有人虛設從事加水站業務的公司並購買空白發票,等統一發票開獎,再找出「中獎」發票蓋上公司章,叫員工去領獎,2名負責領獎員工遭法院判拘役20天。

2019年彰化地檢署和國稅局等單位查出,曾男和盧男了解統一發票中獎後兌換獎金流程,虛設7間從事加水站業務的空頭公司,花錢購買空白統一發票,等到發票開出中獎號票,盧男等人再找出相同號碼發票,偽造銷售金額和公司章,派員工林男、張男當人頭,前往郵局及便利商店等地領獎。

彰檢查出,盧男等人從2016年11月派員工當人頭持偽造發票領獎,已兌換發票高達5萬9203張,兌換金額總計新台幣1596萬5800元,檢察官訊後將盧男等人依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其中主嫌盧男等人案件仍在審理中,至於負責領取獎金的林男等人,彰化地院則作出判決。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負責領獎的張男與林男,明知所拿的發票都屬於沒有實際交易的不實中獎發票,法官審酌張男、林男以詐術向財政部詐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侵害國家財產法益,有害公共利益,所為實有可責,不過考量2人無犯罪紀錄及犯後坦承犯行,依刑法詐欺取財罪,裁處拘役20天,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