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 穿越車道遭兩車撞擊亡

▲自小客車的擋風玻璃因為撞擊破裂。(圖/翻攝畫面)
▲自小客車的擋風玻璃因為撞擊破裂。(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昨(10)日晚間九點多,高雄苓雅區成功一路與苓雅二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57歲的吳姓女子行經路口時疑似闖紅燈穿越車道,遭一輛自小客車擦撞倒地後,又遭到一輛計程車撞擊,計程車逃離現場,但吳女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全案訊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將兩車司機送辦,至於肇逃的計程車司機除了將被開罰,也將吊銷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

▲女子穿越車道遭自小客車撞擊。(圖/翻攝畫面)
▲女子穿越車道遭自小客車撞擊。(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吳姓女子在昨日晚間沿苓雅二路西往東方向行走,行經路口時疑似未遵行交通號誌(闖紅燈),且未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車道,遭73歲的陳男駕駛自小客車(成功一路北往南行駛)擦撞倒地,吳女倒臥車道時又遭64歲沈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成功一路南往北行駛)撞擊,計程車肇事後逃逸,而吳女經送往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轄區苓雅分局事後查獲逃逸的計程車司機沈男到案,2位肇事駕駛酒測值均為0,警方初步研判,該起車禍肇因疑為行人未行走行人穿越道,且闖紅燈穿越馬路,而兩部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反應不及發生碰撞,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全案訊後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將自小客車駕駛陳男、計程車司機沈男移送高雄地檢偵辦;另沈男肇逃部分,併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第4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之規定予以開單舉發,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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