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槍決貓霖幫主 2嫌無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桃園市「貓霖幫」幫主江宗霖於民國108年9月在龍潭的老家前遭人行刑式槍殺,凶嫌林哲汶林文慶一及二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林哲汶、林文慶的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綽號「貓霖」的江宗霖成立「貓霖幫」,以暴力討債等不法手段經營幫派組織,也曾金援幫內「軍師」、大學法律系畢業的黃姓男子報考司法官,若考上期許可成為幫派保護傘,宛如電影「無間道」的情節。

全案起於林哲汶、林文慶依江宗霖提議投資詐騙集團,不滿江男未依約給付獲利且避不見面,於108年9月4日下午在桃園市龍潭區江男住處外,分持槍枝朝江男頸部、背部射擊,造成江男頸動脈、氣管、食道等多處槍彈貫穿傷,因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事發後,林哲汶、林文慶隨即逃逸,分別在桃園國際機場及屏東恆春被警方逮捕拘提到案,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刑法殺人等罪嫌起訴林哲汶、林文慶。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審酌,林哲汶、林文慶以近乎行刑式射殺、預謀性犯案,犯後還企圖偷渡出境,情節重大,但考量2人年齡不到30歲,並非暴力慣犯,長期有教化復歸社會可能,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仍分別判處林哲汶、林文慶無期徒刑。林哲汶、林文慶不服二審判決,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定讞。(編輯:戴光育)11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