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真貼心 多元繳款好方便

為提升服務品質與民眾繳納意願,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持續推動多元繳款措施,使義務人繳納案款更加方便、迅速。義務人收到行政執分署傳繳通知書,可依案件類型自行選擇下列最適合自己的方式繳款,部分案件更可以免出門在家繳款。

上班期間可選擇一至四之方式;非上班期間(假日、春節期間)可選擇一至二之方式繳款。

一、便利超商繳款:滯欠國稅(如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等)、地方稅(如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健保費、勞保費及勞退金、環保罰鍰、國道通行費(ETC)、交通違規罰鍰及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含衍生罰鍰),應納金額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下者,可持印有超商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 OK 等四大便利超商全國門市繳款。

二、虛擬帳號繳款:義務人收到的傳繳通知書印有個案專屬虛擬帳號者,除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繳款(應納金額三萬元以下),也可使用全國 ATM 直接繳款,甚至不用出門,隨時隨地可透過網路銀行、網銀 APP(應納金額二十萬元以下)
快速繳納,不受時空限制,省時更便利。

三、現場繳款(含信用卡及行動支付):不限案件類型,應納金額無上限,民眾可至傳繳通知書上所載執行分署現場繳款;持有信用卡的義務人,於持卡人信用額度內,亦得臨櫃刷卡或用行動支付(如臺灣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等)繳納案款。

四、郵局或代收金融機構:滯納健保費、勞保費及勞退金、環保罰鍰案件,不限應納金額,可持傳繳通知書至各地郵局或代收金融機構(如銀行、農會)繳款;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之罰鍰案件,可持傳繳通知書至各地郵局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