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助上進少年考駕照

郭姓少年從小父母離異,和阿嬤相依為命,堅持自己打工養家賺學費。但無駕照的他上大夜班時遭警察臨檢開罰9900元,無力繳納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高雄分署體諒他的上進與困境,主動提供愛心捐款、協助辦理罰鍰分期,還暖心陪伴郭姓少年順利考照,邁向正職的全新人生。

郭姓少年從小家境困頓、父母離異,今年6月才成年,父親遠在嘉義打零工,自顧不暇。為了照顧阿嬤,賺生活費和學費,郭姓少年未成年起就騎機車打零工,某日深夜遭警察攔檢,一罰就是9900元,但為生活所逼,郭姓少年繳不出錢,也只能繼續躲躲藏藏、繼續騎車上班。

郭姓少年的案件6月時被移送高雄分署執行。執行官調查發現,郭姓少年相當上進,認真唸書推甄上某科大的建教合作班,7月底就要正式上班。但上班需要駕照,在罰鍰未繳納的狀態下,根本不可能考照。

高雄分署7月初緊急協助郭姓少年至交通裁決所辦理罰鍰分期,每期繳交1680元,也與監理站協調讓郭姓少年7月中旬考照。正當執行官以為問題解決時,郭姓少年又因為到嘉義探望父親、在工地騎車時遭員警攔檢,這次又被罰9000元。

眼見上班日只剩不到半個月,執行官再度火速與嘉義交通裁決所協調,還提供愛心社2000元贊助金,將罰鍰分期,每期繳交500元,也成功幫郭姓少年趕上7月25日考照報名,郭姓少年也不負眾望,歷經2次路考,拿到駕照,順利邁向不用躲藏的新人生。

高雄分署表示,高雄17至22歲沒有駕照、遭罰無力繳納罰鍰的就有近千人,更多不到17歲的孩子陷入「無照被罰、無力繳清也無法考照」的惡行循環,造成求職困難。

高雄分署強調,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第1項規定、罰鍰最多只能分18期,對於積欠大筆罰鍰的民眾仍無實質幫助,呼籲政府應修法,協助受罰者停損,或協助安排特殊溝通管道。也希望相關案例者勇於出面,行政執行署會提供適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