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沒問題 北市府堅持立場

中國時報【張潼、張立勳、王莫昀╱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確認遠雄未按圖施工,北市府勒令停工屬於法有據,不過,法院同時也認為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的措施工程,欠缺停工必要性,此部分違反比例原則。對此,北市府都發局昨強調,行政處分沒有問題。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則表示,遠雄當然希望與北市府協調,找到共同方向,讓大巨蛋盡早完工,但卻面臨市府百般刁難,目前雙方持續溝通中,期能找到共識。 楊舜欽澄清,不是遠雄不想送件,是北市府死咬79項不符施工圖說,在雙方都沒有共識又無互信基礎下,送件進去也沒用。 北市府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指出,2015年5月20日的停工處分函明確提到,基於遠雄有79項未按圖施工,所以勒令停工,但當時針對涉及安全的部分也有考慮,因此,5月22日就邀遠雄到市府開會,同意援引《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21條,准許地表以下結構工程 「先行報備施工」,以免影響公安;也就是說,即使做出停工處分,仍兼顧安全考量。 至於遠雄批北市府危害公安、無視市民生命保障,張剛維則表示,都發局一直強調維護公安,例如颱風前夕依照《建築法》63條,要求遠雄做好工地安全維護工作,公安部分也有所要求,例如14項安全維護工項正在進行中,呼籲遠雄應該積極作為,這才是確保公安的方式。 「其實,遠雄與北市府已從過去老死不相往來,進步到可就專業事項進行對話。」知情人士說,現在卡在遠雄認為建照變更後續要進行的都審、環評,僅須內部審議或備查,但北市府執意要找來環團等公民團體,招開都審、環評大會審議通過才願放行。 知情人事指出,北市府當初硬將此事操作成政治事件,為了達成政治目的,搞得風風雨雨,現在發現當初部分作為錯了,擔心無法對外界交代,要求公開審議此案,但將環團等公民團體全找來,讓專業審查成了批鬥大會,此案還能審議通過嗎?如果這部分雙方無法協調出共識,大巨蛋要完工還有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