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費用20億「未審先花」 吳秉叡、李貴敏大爆口角陷僵局

國民黨團痛批中央「未審先花」預算,審查過程中一度陷入僵局。(取自國會頻道)
國民黨團痛批中央「未審先花」預算,審查過程中一度陷入僵局。(取自國會頻道)

【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20日表示,經濟部在審查「新冠肺炎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前就已經將預算花到剩下1.72億,有違特別條例中「緊急需要可先行預支一部份」,更痛批「錢都花完了要審什麼」,還痛批中央假借防疫即時性,閹割立法權、行政獨裁權」。審查過程中,民進黨立委吳秉叡還搶麥飆罵國民黨李貴敏,宣布會議休息,紓困振興預算審查陷入僵局。

本次預算追加案20日於立法院財委會進入審查程序,但上午才討論到第一案,藍綠就吵翻天,在野立委認為,經濟部在立院審查預算前,行政費用就已經花了9成。賴士葆指出,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4項,「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但他向經濟部官員詢問得知,五倍券預算的「行政費用」約20億元,已經用掉18.28億元,「錢都花完了,還能砍嗎?還審什麼?」並痛批審查都是假的,把立委當橡皮圖章。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提案,五倍券政策與實行可看出,政策與預算規劃仍要經過民意機關討論,才能讓政策效果最大化,因此行政院應遵循未來規劃相關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的「振興」政策及預算,要先由立法院審議特別預算通過後,始得執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反駁,此提案是「違法提案」,若通過、要將「振興」拆開,抵觸了立法院自己通過的特別條例。

而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認為,為了緊急需要,先行動支「一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於比例原則,光是在審查前就用了九成,算不算是「一部分」,他表示,不能把立院給的方便當隨便。立委蔡壁如也要求,應該說明部會對於「緊急需要」的定義、「一部分」是指多少錢?「否則全台灣都很緊急」,但台北市熊好券也要等市議會通過才能發。

經濟部長王美花解釋,會提前動支預算,要看有無「緊急性」、「必要性」與「時效性」,內需產業在疫情期間急速降溫,疫情緩和後就亟需規劃振興方案,才會先依循去年三倍券先行設計,目前業者也都很有感、反應良好。她也證實,加班費部分都已經執行完,與五倍券系統建置、印製、運輸等各家廠商的契約也都簽完,但是按期撥付,不是全部都已經撥付完畢,如果和廠商沒簽契約,五倍券就都不能執行。

立委楊瓊瓔批,已經簽下契約,就代表是進行中,難道可以毀約嗎?立院若是覺得不需要,還可以刪減相關款項嗎?王美花表示,與廠商契約中都有加註「如果立法院有增刪」的相關保留條文。

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也說,振興五倍券總預算約1200幾億元,主計總處僅撥付200多億元,其中有200億元左右「都是用來提供銀行進行五倍券兌付」,且他指出,所謂「支付」就是已經付出去的,還沒兌付的款項、未撥付的契約尾款都不算已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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