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為維護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人安全,基於區域環境變化及戰備需要,行政院會十六日通過國防部擬具「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蘇貞昌表示,感謝國防部長邱國正率領國軍,為國家做各方面保國衛民的服務跟努力,中共謀我日亟,機艦繞臺迄今從不停止,而且加強、加劇。臺灣作為熱愛自由民主平等的國家,必須要捍衛二千三百萬人民,更要維護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人安全,政府不僅要有這個決心,也要有這個準備。我們需要展現決心跟付出努力,國際才會更重視我們,只有自助、也才有人助。而蔡英文總統也一再表示,臺灣唯一的路就只有自己更強大、更團結,因此基於現實區域環境的變化,以及各方面戰備的需要,特別在今天提出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

蘇貞昌指出,本條例依「預算法」相關規定,編列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所需經費上限為二千四百億元特別預算,以逐年籌獲國造各式精準飛彈及高效能艦艇等武器系統。另外,本案武器裝備的採購,以國造自製為優先,有助帶動廠商投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創造國防安全與經濟效益雙贏。

國防部表示,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我國防安全,亟須於短時間籌獲發展成熟及可快速如期量產之武器裝備,建構可恃戰力,確保國家安全;爰制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可依據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編列特別預算,以利籌獲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及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有效提升國軍整體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