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三廠1號機7/27如期除役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0日審查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但朝野認為爭議大,最終決定下會期再議。針對核三廠1號機延役,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天(11日)表示,核三廠1號機運轉執照7月27日到期,將會如期除役;除役後就算修法也無法立即發電。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0日排審攸關核電廠延役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因朝野無共識,決定下會期再審。

核三廠1號機使用運轉執照7月27日到期,外界關注是否延役。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11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社會上對核電議題有許多討論,政府的態度是要能解決核廢料、確保核安,以及有社會共識下,才會討論其他議題。

陳世凱表示,核三廠1號機運轉執照到期後,會如期除役,除役後修法也無法立即發電。陳世凱說:『(原音)目前核三廠狀況是這樣,依法依規7月27日使用運轉執照就到期,我們必然會做停止運轉除役工作,也就是7月27日核三1號機除役會如期進行,除役後,即便法律修正應該也無法立即發電。』

陳世凱表示,核一廠、核二廠已經除役,但燃料棒還在爐心,必須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妥善貯存。但是,核廢料中期貯存和最終貯存的選址不易,地方政府和民眾溝通也有難度,台灣地狹人稠,政府會繼續進行社會溝通,可確實遇到困難。陳世凱表示,政府也會持續努力推動多元綠能發展、減碳等第二次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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