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應留心精神狀況 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湖內警分局於109年8月8日22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稱茄萣區仁愛路二段上有起交通事故發生,趕抵現場的員警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因不明原因,逆向撞上設置於該處的攤販及消防栓,亦波及到路邊停放的車輛,最終撞上一輛停放的貨車才停了下來,初步研判係因疲勞駕駛所致,所幸時值深夜,該路段未有太多人車行走,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到傷害,駕駛(潘姓、年31歲)亦毫髮無傷,經員警對其施以酒測後,酒測值為0mg/L,相關肇事原因則有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湖內警分局長洪振順呼籲,疲勞駕駛有時會出現數秒鐘的淺眠狀態,與爛醉酒駕的風險一樣高,同時也可能面臨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裁罰。鑑於發生交通事故,輕則車損人傷,重則車毀人亡,行車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確保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