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交流道跨白虛線 未打方向燈開罰6千元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高快速公路主線與匯出入車道交會處畫有白虛線,跨越行駛虛線未打方向燈即屬違規行為,可處以3,000元至6,000元罰款;台北市府即日起起開始拖吊移置「久占停車格位車輛」,呼籲車主儘速繳清欠費並駛離原有格位,停管處將持續清查久停車輛。
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去(2018)年開車行駛國道三號南下、下龍潭交流道時,被後車錄影檢舉跨越「虛線」時未打方向燈,遭罰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計程車司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遭新北地方法院駁回。
依據新北市交裁處統計,2018年高快速公路違規案件共12萬143件,其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就有1萬7,417件、占1成5,多是駕駛人跨越行駛虛線未打方向燈而遭到取締。
新北市裁決處表示,跨越行駛穿越虛線到另一側車道,就屬於變換車道,應先打方向燈再變換車道,否則就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在高快速公路上違規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依法開罰3,000元至6,000元。
新北市裁決處進一步指出,高快速公路主線與匯出入車道交會處畫有白虛線,目的在讓駕駛人辨識主線車道和其他車道的範圍,許多駕駛誤認為只是順著路走,並無變換車道,而沒有打方向燈的必要。提醒駕駛人變換車道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以免挨罰且增加肇事風險。
另外,台北市停管處已於今(2019)年7月1日張貼汽機車久停通知、共計40輛,自7月16日起針對22輛汽機車進行拖吊移置。台北市停管處表示,目前停放最久的久停車輛已超過5個月,位於西寧南路福星國小旁,單一格位累積欠費超過8萬元,而且停車欠費也多次以雙掛號通知車主但仍未獲回應。
依據修正後「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後續台北市停管處將查明車輛所有人並通知15日內領回,若屆期不領回,將於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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