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火併 邁促檢討辦案細節

對於鳳山街頭暴力警方的處置,高雄巿長陳其邁23日受訪表示容有檢討。後為警察局長劉柏良。(曹明正攝)
對於鳳山街頭暴力警方的處置,高雄巿長陳其邁23日受訪表示容有檢討。後為警察局長劉柏良。(曹明正攝)

高雄巿長陳其邁上任後,23日首次主持治安會報,對於鳳山發生街頭暴力,警方「火速」清理現場,被質疑證據保全的問題,陳其邁回應,犯罪偵查應確保符合法令,至於其他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警局須就這部分檢討。

鳳山發生兩派人馬疑似為了喬債在街頭砍殺濺血,警方見媒體陸續到場,「火速」將遭砸的車輛開走。陳其邁強調,刑案現場的蒐證,或整個犯罪偵查,必須確保每一個動作都符合相關刑事訴訟跟法令規定。

至於其他執行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例如第一時間現場要能很快速地向媒體、民眾妥善說明,他請警察局長劉柏良必須就這部分檢討。打擊暴力犯罪,警察同仁本於職責,對於相關案件的追查,也要展現破案決心。

劉柏良指出,前天凌晨鳳山街頭的案子,警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趕快做傷患救護,然後現場跡證帶回派出所保全,過程中也透過現場監視器調錄,還有遺留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對方曾在前鎮轄區談判被警網盤查過。

凌晨3時許跟前鎮分局連絡,拿到名單車號,早上4時許抓到10人,6時許抓12人,到了前晚總共抓22人,其中1人並由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對於街頭暴力,警察局不容許發生,一旦發生,也要在最短時間查緝到案。

劉柏良指出,整起案件還會向上溯源,目前據了解是因為1萬元問題,但是不是如此,還要擴大清查,對相關涉案人等,警方絕不放手。陳其邁說,未來街頭鬥毆、暴力犯罪,必須在最短時間破案,將加害者或行為人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