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將訂兒少性暴力報導指引 未排除嫌疑前可揭露加害人現職

衛福部1日邀集媒體代表、兒少團體、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討論報導指引。(示意圖:freepik)
衛福部1日邀集媒體代表、兒少團體、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討論報導指引。(示意圖:freepik)


日前發生的台北市幼兒園狼師事件引發高度關注,媒體報導相關事件的尺度也成為討論焦點。衛福部今天(1日)下午邀集媒體代表、兒少團體、專家學者與相關部會討論報導指引,未來媒體報導這類事件時,成年行為人於事件發生後,在尚未排除觸法嫌疑前,若仍服務於相關兒少、身障、老人等機構,得適度報導其任職單位,但仍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的身分資訊,衛福部將訂出報導指引並盡速上路。

針對日前引發熱議的幼兒園性侵害事件報導標準,衛福部1日邀集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報業雜誌相關公、學、協會,以及兒少團體、學者專家與NCC、文化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門代表,就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進行討論。未來媒體報導這類事件時,發現成年行為人於事件發生後,尚未排除觸法嫌疑前,仍服務於相關兒少、身障、老人等機構,基於維護社會公益、防止傷害擴大,得適度報導該行為人現服務單位,但仍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資訊;另外,對於報導內容若有觸法疑慮,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請審議確認。

衛福部表示,訂定報導指引便是為了讓媒體在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時有所依循,草案內容除了列舉得適度報導的事項外,針對禁止揭露的資訊也有明確規範,包括被害人身分資訊,以及行為人為未滿18歲者或其與被害人為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者,或其他因揭露行為人資訊而得以間接識別被害人身分之關係者,行為人的身分資訊也不得報導。此外,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時,應尊重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避免對行為人未審先判,避免激化大眾情緒與對立等,也訂有相關提醒。

衛福部強調,暴力防治及維護被害人隱私絕對無庸置疑,為了防止傷害擴大而必須侵害被害人隱私應以最小限度為原則,因此該指引所容許的適度揭露資訊僅是為了防止傷害擴大,並非要以私刑取代國家公權力應有作為,該指引上路後,將持續蒐集實務運作狀況及各方意見,必要時將進行相關法規修正。

衛福部並再次澄清,目前相關法規並未禁止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而是規範報導這些事件時禁止揭露足以識別兒少及被害人身分資訊,但媒體為了避免誤觸法規,往往用更高標準的自律規範自我要求,以致讓外界誤以為連事件本身都禁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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