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研議放寬聘外籍看護門檻 輕度失智症等族群免評估

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目前約有22萬個家庭使用外籍看護工,但是想要申請外籍看護,第一關得經過醫師評估巴氏量表,低於35分才通過。日前有位三總醫師就因拒絕幫病患開立鑑定,遭家屬毆打。有長照專家因此倡議表示,鄰近的香港、日本等國家地區,都沒有用巴氏量表當作聘雇移工的標準,量表評鑑應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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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及勞動部12日下午召開諮詢會議,邀集相關民間團體、醫療及長照專家,針對「已接受長照服務需求評估的長照對象」、「經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診斷為失智症者」、「重度等級以上身心障礙者」等3類族群,討論放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標準。

衛福部宣布,會議後研議放寬標準包含:長照對象自核定長照服務起、使用照顧服務達6個月以上;失智症者經專科醫師評估,放寬至輕度以上(CDR 1分以上)免巴氏量表;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免評項目,放寬至輕度以上即適用。

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的限制也下修。肢體障礙部分原本限定運動神經元疾病和帕金森氏症患者可免評估,罕病部分原僅限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未來都有望放寬規定。

此外,衛福部補充,未來巴氏量表免評將增加2類別,為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障礙程度重度以上,以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程度中度以上民眾,讓嚴重依賴照顧的民眾,能有更多元的認定方式,方便聘僱外籍看護工。

衛福部表示,關於免評對象範圍,勞動部將進行通盤檢討,後續衛福部會進一步和勞動部討論細節。

然而,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巴氏量表,而是移工來源數不足。目前申請巴氏量表最快3天就可以拿到,但聘用1個移工卻要等待至少6個月。因此,張姮燕認為,不只是開放看護移工門檻,還要有人可以引進,並且不會成為沒保障的黑工市場受害者,才能真正解決家庭的照顧與陪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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