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刺太陽能 16中央部會獻出屋頂

16個中央部會將進行太陽光電「中央機關屋頂聯合標租」。圖為某公司大樓屋頂停車場設置的太陽光電系統。(陳怡誠攝)
16個中央部會將進行太陽光電「中央機關屋頂聯合標租」。圖為某公司大樓屋頂停車場設置的太陽光電系統。(陳怡誠攝)

為了不讓綠電目標跳票,16個中央部會本月起在22縣市進行太陽光電「中央機關屋頂聯合標租」,共釋出超過11萬坪面積(約55座足球場大),要在看守所、農改場、國稅局、中學大學等屋頂上,裝置近5.9萬瓩屋頂光電。規畫下月決標施工,明年7月底完成發電。

這波標租,已幾乎把中央部會屋頂全「榨」出來裝設,後續可裝設地方不多。原本中央部會屋頂就已不少裝置太陽光電,這次為了衝量,行政院下令教育部、農委會、交通部、海委會、標檢局等16個中央部會單位,再仔細清查多拿出屋頂來裝設。

國內太陽光電2025年太陽光電總目標量是20GW,由於地面型種電遇到阻力,經濟部近日宣布拉升屋頂光電裝置容量,從6GW提升到8GW,要增加200萬瓩,必須公民營屋頂大量裝設。經濟部統計,到去年底屋頂裝置約4.08GW,必須加快速度。

「中央機關公有屋頂聯合標租」由經濟部統籌,在22縣市的16部會大樓共分成14標。其中以高雄市公有屋頂超過萬瓩最多,其次屏東6182瓩,北部像是雙北市聯合招標3802瓩,以兩都面積來說相對不算多,桃園不足2000瓩,是全台最少。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得標的太陽光電業者,在完工發電後,需把每月電費收益分1成以上給房東,也就是大樓的各部會,當作租金。以今年屋頂型太陽光電台電收購價來說,每度近4元到5.6元之間,趨勢來說明年會微降,但差別不大。至於中央部會採聯合招標,官員解釋主要是有些單位屋頂太小,必須統籌起來,對競標業者才有誘因。

這5.9萬瓩容量屋頂光電,年底前須完成3成,明年7月底前全部完工,能源局指出,考量不同建物可能有不同狀況,每縣市完成容量未必百分百,但至少需建置得標量的7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