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賠1.48億 朱利安尼聲請破產

在聯邦法官裁定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須立即支付兩名喬治亞州選務人員1億4800萬元名譽賠償的第二天,他21日立即依美國破產法第11章在紐約聲請破產保護。

據路透報導,朱利安尼提交紐約破產法庭的文件中,列出債務介於1億至5億元之間,資產約100萬到1000萬元;朱利安尼的債務,除了因喬州官司新增的1億4800萬元賠償金外,紐約時報分析指出,還包括1億5270萬元的借款,和數件進行中之訴訟所可能衍生的賠償或罰款。

朱利安尼及其他共和黨人遭投票科技公司Smartmatic和投票機製造商「多明尼恩投票系統」(Dominion Voting Systems)點名控告的誹謗訴訟中,也還有「未知」金額的債務。而一連串的官司,也讓他欠下驚人的法律費用。

除此之外,朱利安尼還分別積欠聯邦和紐約州政府超過70萬元和將近30萬元的稅金。

「這份文件應該不會讓任何人感到意外;沒有人有理由相信朱利安尼市長有能力支付這麼高的罰金。」朱利安尼的發言人古德曼(Ted Goodman)聲明表示,聲請破產將為他爭取到「上訴機會和時間,同時在破產法院監督下提供財務透明度,確保所有債權人在整個過程中受到公平對待。」

朱利安尼因為誹謗喬治亞州選務人員弗里曼(Ruby Freeman)和莫斯(Wandrea ArShaye Moss)在2020年大選計票過程中作弊、協助竊取大選,上周遭華府陪審團下令賠償1億4800萬元。

20日,負責此案的聯邦法院法官霍維爾(Beryl Howell)以朱利安尼很可能向兩名原告隱瞞自己資產為由,要求他立即開始償債。霍維爾寫道,「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朱利安尼)將在30天內尋求拆解或隱藏他的資產。」

弗里曼和莫斯的律師仍需強制執行對朱利安尼的判決,並可能涉及進一步法庭訴訟。但根據法官命令,他們不必等上標準30天期限才能開始試圖扣押朱利安尼在紐約和佛州的資產。

法律專家分析,因誹謗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的債務,不能透過破產來消除;即便朱利安尼聲請破產,也不能停止付款給弗里曼和莫斯。但他可以嘗試重提訴訟,要求破產法官認定他的行為,是否符合破產法所謂的「故意和惡意」。這樣的法律程序,可能讓朱利安尼延後付款或在判決後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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