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形容像柯文哲遭公審? 超馬好手林義傑涉著作權案法院輕判
超馬選手林義傑2022年遭檢方指控成立「真相智財公司」,與影視公司合作包攬訴訟,今年8月,北院分別判處林義傑5月、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力挺林義傑的在野政壇人士今(18)表示,林義傑的遭遇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總統馬英九被「社會公審」的情況,如出一轍。
林義傑日前發出聲明強調,將繼續上訴,捍衛自身名譽不被司法迫害。政壇人士表示,林義傑因政治立場鮮明,已被貼上標籤,甚至遭稱是「蟑螂」,人格被抹煞,名譽傷害極大。
這一名政壇人士指出,真相公司在2021年7月成立時,林義傑在東京奧運期間發表數篇體育改革文章;8月執政黨政府高層就曾電話徵詢,盼推林擔任體育署長,但林婉拒;同年12月,總統府也有意接見台灣長跑代表人物,林也再次婉拒,等於連續給執政黨政府碰了2次軟釘子,「展現其鮮明政治立場」。
該人士繼續說,隔年4月,檢察官即刻傳訊林義傑,並偵查真相公司;5月林義傑公開發文批評政府防疫缺失,6月就遭突襲搜查、開拘票,被上銬,「不免讓人聯想執政黨是不是恐怖情人?因為追不到就毀人清白來殺雞儆猴?」
該人士形容,檢方在處理林義傑案件中,手法粗糙程度,就是希望當事人「社會性死亡」。林義傑疑似涉及《律師法》、包攬訴訟罪,在嚴格意義上都不屬重罪,理當能請當事人到案說明,「直接上銬是為何?」質疑檢方在偵查過程不符合比例原則,呼籲台灣司法應無罪推定。
該人士也舉出相關的案例表示,2022年1月有一名陳姓男子涉及雷同案件遭檢方起訴,同年6月即遭法院判決無罪;檢方顯然不願參考前列無罪判例。而林義傑主張著作權法37之4條已明確規定,「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若影業公司都已授權給真相公司,真相公司就已有專屬授權權利,如無視專屬授權之消極權益排他性,基本上就涉羅織之嫌疑。
該人士認為,林義傑「敬酒不吃、吃罰酒」,執政給予資源還不願輸誠接受,反而偏向在野陣營,也難怪被貼上惡意標籤,遭大力清算,呼籲林自己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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