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自我感覺良好」解雇 留美碩士怒告銀行敗訴定讞

台北市一名滕姓男碩士不滿第一銀行在半年試用期滿後,以「不能勝任」為由將他解雇憤而提告,強調自己留美且有相關經驗無不能勝任問題,但銀行指其自我感覺良好、不易接受建議且專業技能有待提升,一、二審據此判決滕男敗訴,他不服再提上訴,遭最高院駁回定讞。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示意圖。(圖片來源:中央社)

判決指滕男2018年受聘任數據部中級專員、月薪6.5萬,半年試用期滿後被以「不能勝任」為由解雇憤而提告,主張銀行不但未具體告知未通過考評理由,也認為半年試用期太長,對勞工不公平,但銀行指出滕男曾逾時上班、未依規定刷卡,還因占用雲端公共空間害系統當掉,尤其自我感覺良好、不易接受建議且專業技能有待提升等,皆已影響團隊工作。

一、二審均認為半年試用期已於甄選簡章載明外,也認定銀行依績效考評終止僱傭契約有效而判決滕男敗訴,他不服再提上訴,最高院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責任編輯:鄭安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