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柯文哲 中評會通過開除「486先生」黨籍、吳靜怡停權1年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4/11)天召開第3屆中評會第19次會議,分別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除名、時事評論員吳靜怡停權一年處分。民眾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其中「486先生」已屬再犯,因此予以除名;吳靜怡則被認定有意詆毀民眾黨名譽、獲取個人聲量之行為,經決議停權1年。

民眾黨表示,中央評議委員會今天召開第3屆中評會第19次會議,分別通過對黨員陳延昶除名、吳靜怡停權一年處分。民眾黨說,中評會一致認定上述2名黨員違紀事實明確,通過處分。

民眾黨指出,陳延昶先前以虛妄不實且惡意人身攻擊的言詞,攻擊黨主席柯文哲,遭黨員檢舉,2023年9月7日民眾黨召開中評會,決議陳延昶違反黨紀,將陳延昶停權2年。然而,2023年10月與11月,陳延昶仍以惡意不堪的言論詆毀柯文哲與民眾黨,已屬再犯,中評會於今年3月12日通知陳延昶書面陳述意見,未獲回應。

民眾黨說,陳延昶受停權2年裁決確定後,仍持續公開在臉書上批判民眾黨候選人,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規定加重處分,予以除名。

另外,民眾黨表示,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群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與民眾黨員,中評會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中評會認定其有意詆毀民眾黨名譽、獲取個人聲量之行為,經決議停權1年;若再犯,將從重量處。

民眾黨指出,中評會將依規定對相關人等進行處分程序,提供裁決理由書,當事人可在裁決理由書送達翌日起算30日內,依上述《裁決準則》48條,向中評會提出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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