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污水暫存量評估 大潭配氣站環差案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審查大潭配氣站興建應變安管中心環差案,環委要求加強評估生活污水於雨天時的暫存量,並以圖示方式呈現環境監測計畫範圍,最後建議補充修正後再審。

環保署召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大潭配氣站興建應變安管中心、修造工廠及備勤宿舍)」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表示,大潭新機組上線後,天然氣使用需求增加,因此需興建應變安管中心,監控並即時處理突發狀況;另興建修造工廠及綜合大樓以提供設備保養維修空間及三接工程人員輪班需求。

前次初審會議時,環評委員針對污水處理,開發範圍附近生態調查等內容要求改善。

開發單位指出,這次變更周遭5公里範圍大部分為低自然度區(如電廠、公路、農地等),距離生態敏感區(如觀新藻礁區)至少800公尺;營運後也沒有工業廢水排放入海,生活污水則全回收用於澆灌、沖廁及揚塵抑制,並無污水排放入河海,對於鄰近生態無直接影響。

開發單位並彙整近年距此次變更基地最近的新屋氣象站降雨資料,顯示此區降雨量偏少且集中,鮮有長期連續降雨情形;如連日大雨時,回收水則會與逕流水共同排放。

開發單位進一步說明營運期間人員污水採環保署認可「預鑄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處理至同時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水質項目及限值」及「放流水標準」後,全數回收用於廠區澆灌、沖廁與揚塵抑制。

環評委員認為,雖然單就報告所指該地區屬於自然度低的環境,但仍要求開發單位以地圖呈現大潭電廠環境監測計畫範圍(包括樣區、樣點及樣線等),並檢討此計畫動、植物生態衝擊區、對照區的合理性。

至於污水再利用的部分,環委要求以量化說明生活污水經預鑄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於雨天時的暫存容量;另外補充建築物防鳥擊、隔離牆結構安全規劃等內容,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再審。(編輯:管中維)111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