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合併案解套 台新金走得更遠

圖為台新銀行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圖為台新銀行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被視為國內金融史上最複雜、到了有理說不清的彰銀案,總算畫下句點。不可否認,牽涉龐大合併利益,無論是財政部或台新金,進退間都有所顧忌,但終究顧全大局,做出了最困難的決定,這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氣。

對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來說,當年以365億元擊敗淡馬錫,守住被視為「國家財產」的彰銀,但這樣的犧牲,不只沒讓台新金長大,還讓台新陷入死胡同裡,眼看同期也有銀行併購案的國泰金、富邦金,如今不只併得好、還愈併愈大,任誰都吞不下這口氣。

這也可以理解,為何當財政部拿回彰銀經營權後,吳東亮氣得告上法院。說真的,民不與官鬥,這沒太大勝算,但當照規矩投國際標,卻沒能獲得合理待遇,法律成為最後靠山,這非吳東亮賭氣,他比任何人都委屈。

然對財政部來說,當年沒在第一時間讓彰銀嫁入台新金,就已失去最佳機會,隨著彰銀案被抹成二次金改,就更無解,就更不要提當彰銀在台新金的「灌溉滋潤」下,早已華麗轉身成績優股,再嫁台新的困難度更高。

講得更直接點,台新金有台新金的苦,財政部也有財政部的難處,若持續無解,重傷的絕對是台新金。但若要解僵局,必定吳東亮能跨出重要一步,有所割捨,提出財政部能夠接受的版本,才有辦法讓彰銀案落幕。

站在吳東亮的立場,須有所犧牲,才能讓台新金走得更遠,對財政部而言,也需在現實下妥協才能讓彰銀「物歸原主」。調解是程序,但在其背後,雙方都意識到彰銀案不能再拖,務實地坐下來解決問題。

彰銀案喧騰17年,耗費無數社會成本,如今終究落幕,台新金掙脫枷鎖,必須想方設法追回過去的空白,邁向大型金控;彰銀沒了「大股東是外人」的藉口,從今天開始,得完全為經營負責,切勿回到17年前的老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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