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濱雲林麥寮段 除夕恢復區間測速

台六十一線西濱雲林麥寮段,三十一日(除夕)起恢復區間測速執法。(記者陳正芬攝)
台六十一線西濱雲林麥寮段,三十一日(除夕)起恢復區間測速執法。(記者陳正芬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鑒於超速是導致死傷車禍的主因,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攜手於台六十一線南下車道二一八點二五0公里至二二六點二五0公里路段,也就是麥寮橋頭至台西崙豐路易超速路段,共計八公里,建置科技執法「區間測速系統」,一月三十一日起恢復測速執法,最高速限為九十公里,籲請用路人遵守規定,避免受罰。

縣警局指出,「速度管理」已列為交通部維護道路安全的重點政策之一,為提升台六十一線全線通車之安全用路環境,三十一日(除夕)起恢復南下麥寮橋頭至台西崙豐段超速執法,最高速限九十公里,若超速將比照高速公路罰款三千元起跳。

縣警局說,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係單一定點測速取締,用路人僅在測速器前減速,即可能避免因超速遭受照相取締;區間測速則是可將速度控制範圍由點擴展至線之測速取締,當車輛通過區間測速起點及終點時,系統將辨識車牌及記錄通過時間,計算該車輛在測速路段距離的平均速率,倘若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籲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以免受罰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