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放寬墮胎權 16歲少女可自行決定

據英媒《BBC》報導,西班牙通過了一項法條草案,取消16、17歲女性必須在墮胎前徵得父母同意的規定,另外也開放女性勞工申請帶薪的「月經假」,政府發言人羅德里奎茲(Isabel Rodriguez)表示,該法案為西班牙民主邁進了新的一步。

西班牙法律規定,懷孕14週的女性有自主權決定是否墮胎,但醫生也有權「出於良心」拒絕替孕婦墮胎,若草案順利通過,國內16歲以上女性不需經父母或監護人許可即可自行決定,同時也取消了強制性的3天反思期。

此外,草案也替女性勞工爭取權利,將提供為期3天的帶薪「月經假」以緩解生理疼痛,若情形嚴重,更可延長至5天,若草案通過,西班牙將為歐洲第一個擁有月經假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