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藝術家酒後涉毀損北市慈諴宮壁畫古蹟 士檢諭令限制住居

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廟門壁畫今天凌晨遭一名53歲西班牙籍男子持松香水和油脂溶解劑等清潔用具塗抹廟門,造成門面漆畫溶解、毀損且泛白,警方隨即將他帶回所內偵辦,經警詢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諭令限制住居。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已邀集文資委員到場現勘,請廟方1個月內提報緊急搶修計畫及匠師資料送審。

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14日遭人毀損,警方獲報追查發現是西班牙籍藝術家53歲方男酒後持松香水擦拭廟門,造成畫像溶解,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犯法辦。(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北市定古蹟慈諴宮14日遭人毀損,警方獲報追查發現是西班牙籍藝術家53歲方男酒後持松香水擦拭廟門,造成畫像溶解,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現行犯法辦。(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北市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今天凌晨2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轄內市定古蹟慈諴宮遭人毀損,立即派員到場了解。警方到場後發現,53歲西班牙籍方男正持松香水和油脂溶解劑等清潔用具塗抹廟門,造成門面漆畫溶解、毀損且泛白,隨即將他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現行犯帶回所內偵辦。

據了解,西班牙籍男子從事美術藝術,曾配合過外縣市舊廟宇修補屋簷、彩繪等工作。男子向警方供稱,他今天凌晨在家飲酒完後,因見慈諴宮廟門老舊,才持道具擦拭廟門畫像,但不知此廟為古蹟。

文林派出所長王聖傑說明,方男無端毀損古蹟,須負法律相關責任。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無端毀損古蹟、暫定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肆意毀損列管古蹟。

根據內政部官網資料顯示,神農宮、慈諴宮及慧濟宮為士林三大古廟,其中位於士林區大南路的慈諴宮又稱士林媽祖廟,創建於清嘉慶元年(西元1796年),清同治3年(西元1864年)因為士林新街建立完成而遷於現址,其門神彩繪由台南藝師陳玉峰於民國49年(西元1960年)所繪,十分珍貴。

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邱稚亘針對古蹟遭毀損表示,已在今天上午邀集文資委員到現場會勘,認定確實有涉及文資法第103條毀損古蹟及其附屬設施情事,將由檢方起訴並處新台幣50萬元至2000萬元罰金。邱稚亘針對壁畫現況,已請廟方依照文資法第27條,在1個月內提報緊急搶修計畫,並提供預計邀請的修復匠師相關資歷,一併送審。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