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語裔占住霸王屋 華裔房東苦不堪言

在布碌崙自置一棟兩家庭屋的林先生,5月將二樓租給兩個西裝革履的西語裔房客,沒想到入住十多人,且從第二個月開始就拒交房租,招致連串煩惱。日前他將房客告上房屋法庭(Housing Court),由於法庭程序繁瑣,房客迄今四個月仍占住不交租,還經常半夜發出噪音。

林先生2日到美國福建同鄉會法律諮詢,律師戴禺表示,房東不得自行處理住客房內物品,必須取到法官判決書後,才能要求指定法警(marshall)處理並換鎖。

林先生表示,今年5月他急著把二樓房間出租,與兩位穿著考究的西語裔租客,簽下只有兩人姓名的租約,並只收房客一個月押金,房客並沒有按他的要求提供報稅單、信用紀錄、社安號,最終只提供駕照複印件。他們搬入後,竟然住進十多人,「包括一對夫婦和五、六個孩子,孩子好像不用讀書,整天都在屋子裡跑,問為什麼住進那麼多人,他們就說是從佛羅里達州過來避難的,暫時居住」。

林先生無奈表示,房客不但找各種藉口不交租,「還經常在凌晨1、2時,在樓上走來走去,吵得我根本睡不著」。更令他氣憤的是,房客自搬進來第二個月就不交租,「問他們為什麼不交租,他們說,可以在這裡白住一年不付房租」。

四個月前,林先生將租客告上房屋法庭,租客卻深知房屋法庭的審理步驟,第一次上庭時沒有請律師,此後再以各種原因拖延。

林先生向律師諮詢,能否強行換鎖趕走房客?戴禺表示,房客簽租約後,住進比兩人多的住客已違反租約,而他們沒有按時繳房租也違反了租約,但在法官判房東勝訴的判決書出來前,房東不能換鎖趕房客。取得判決書後,房東應向指定的法警要求處理房客物件並換鎖,房東不得自行處理租客房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