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助理幫按摩、處理私務 吳振富遭免除法官職務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數次要求女助理為他按摩刮痧、處理私務,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吳振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可上訴。

監察院調查,吳振富擔任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有3名助理,他向來以嚴厲言詞大聲斥責,並不時透露掌握助理去留權力,明示暗示與高層長官關係良好,讓助理畏懼失去工作或認為投訴無用,因而隱忍吳振富交辦事項。

吳振富交辦事項包括要求代購禮品、代尋家教、代訂餐廳、代為聯繫其公餘授課的學生成績登錄、回答授課同學提問,甚至安排其家人至香港自由行與簽證。

監委查出,吳振富前後4次要求女助理幫他刮痧與按摩,雙肩、後頸、肩下背部、後腦及太陽穴,女助理以手指按壓,有肢體接觸。吳振富4次都要求第三人在場觀看,第三人也畏懼吳振富暴怒而不敢制止。

監委表示,女助理後來以訊息告知吳振富,若未來有此需求,可請其他男同事協助。吳振富卻挾怨報復,長達一個月左右刻意不安排工作給助理,造成助理工作績效顯著降低,甚至反問女助理:「真的需要這份工作嗎?難道不能到家人事務所工作?」實屬職場霸凌。

監委指出,吳振富有親友處於適婚年齡,吳振富為了要幫忙介紹對象,還找來院內面貌姣好女同事詢問感情狀況;另外,吳振富也承認,原擬規劃於108年5月庭務會議中指定特定同仁陪酒,藉以取悅該院院長,爭取該處行政資源,後來因司法事務官反對而作罷。

另外,監委調查發現,吳振富擔任新竹地院學習司法官及律師轉任法官學員兼任導師期間,面對律師轉任法官學員時,經常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等言語霸凌學員,使學員心生壓力,甚至打算放棄學習;甚至告訴懷孕學員「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歧視婦女生育。

吳振富自民國109年1月停職至今,監察院去年3月間全數通過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決吳振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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