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長者簽切結書放棄信徒身分 永福宮惹議

要長者簽切結書放棄信徒身分 永福宮惹議

信徒還有年齡限制?嘉義新港鄉的永福宮最近發給300多位信徒一張通知單,上頭還附有「切結書」,希望年紀大或是行動不便的信徒,能夠自願放棄信徒身分,此舉立刻引起老人家和身障者的反彈,認為根本是歧視弱勢族群,廟方出面道歉,只說是通知單沒說明清楚,但卻沒說要取消切結。

有事沒事,台灣人就喜歡到廟裏拜拜,但「太老」不能當信徒,這可是前所未聞!嘉義新港鄉古民村永福宮日前發給300多位信徒這張通知書,上頭第5條寫到「為顧及年長或行動不便之信徒,未能配合宮務運作者,請考慮退出或轉由其子女重新加入」,下面還附了一張切結書,要年紀較大或行動不便者自願放棄信徒身分,引發歧視老人家和身障者的爭議。

新港鄉民代表洪茂睿:「全台灣幾萬間的廟宇也沒看過這種,這不會太離譜嗎?」

永福宮委員李勇融:「算是比較年邁和行動不便的信徒有跟我們廟方反應,所以我們才來列入第二條的案由,造成我們一些信徒的困擾,我在這裏道歉因為這張單子上面說明的可能不夠詳細。」

神明不是「福澤廣被」嗎?怎麼當信徒還要有年齡限制,行動不便也不收,這是那招?嘉義市天后宮監事王廣禮本身就是小兒麻痺患者,每次要到天后宮都得爬上這長長的樓梯,一樣也能替廟裏做事。

嘉義市天后宮監事王廣禮:「我覺得這是對身心障礙者很大的侮辱,這個真的是萬萬不可,我覺得這是對殘障者的歧視。」

嘉義縣副縣長吳芳銘:「應該讓這些信徒有相同的機會,然後受到同樣的參與相關寺廟上的活動,如果有相關的限制,這應該是一個不太適宜的事情。」

永福宮的主委還是現任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督察林坤村,5月份才上任,沒有經過信徒大會,單憑委員會幾個人就做出損害信徒權益的決定,況且《憲法》第13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永福宮的規定顯然已經抵觸憲法,儘管廟方沒說要取消,信徒還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縣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