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陸配放棄國籍等於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蘇偉碩告發賴清德違反國籍法

因為反萊豬而打響知名度的醫師蘇偉碩,今(11/9)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副總統賴清德涉嫌違反《國籍法》,依照他的邏輯辯證,賴清德要陸配當選立委,必須抛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這等於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另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賴清德也屬於中國公民,但他卻是我國現任副總統,明顯違反我國《國籍法》,因此具狀提出告發,請北檢詳查。

蘇偉碩表示,依照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賴清出生在中華民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另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賴清德也屬於中國公民,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過去因為雙方都不承認對方的主權地位,我國只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規範大陸地區人民跟台灣地區人民的身份跟相關的規定,巧妙避開這個問題。

蘇偉碩說:「11月6日,包括賴副總統及陸委會對外的一個說明,好像是要求陸配如果一旦要參選,或者當選之後,必需要放棄、拋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才可以上任,如果這樣的話,代表賴副總統身為我國中華民國副總統,還有我們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已經改變的立場,他已經承認了對岸的主權地位,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存在,那麼這樣子來講事實上對中華民國憲法,會產生非常非常大的衝擊。」

他認為:「如果按照這樣子的話,賴副總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且也被認定是中國公民的話,按照陸委會的說法,他也就具有的所謂的外國國籍,那麼他如果沒有放棄被認為是外國國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話,那他也不可以擔任中華民國的副總統。但他在知道了這樣的事情之後,還繼續站在這個副總統的位置上,那就非常有可能已經觸犯的相關刑法。」

蘇偉碩指出:「賴清德身為副總統,竟然承認在我中華民國刑法所規定的敵對勢力、敵對團體,甚至可能適用外患罪的這個團體,具有國籍法上的合法性,就是他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合法性,這樣子他甚至已經造成了觸犯刑法甚至推翻了我們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一個嚴重罪刑。所以今天我們要來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由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進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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