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1千萬才放鬼蝠魟是她 船長喊冤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漁民昨(21)日晚間意外捕獲國際瀕危物種「鬼蝠魟」,傳出船長開價1千萬才願意放生,消息被網友瘋狂轉傳,甚至私訊熱愛海洋的藝人王陽明,請他幫忙。不過,船長兒子出面澄清,開價1千萬根本是亂說。

澎湖鎖港有船長捕獲鬼蝠魟,王陽明在臉書PO出網友的「求救」訊息,表示「快幫忙 不然它快要死了 太殘忍了吧 如果有心就放了它!我太失望了」,王陽明老婆蔡詩芸也相當氣憤,說「船長死要錢不肯放生」。不過參與放生的龐姓志願潛水員指出,「你有1千萬再說」這句話,是船長身邊一名穿紅衣的女子說的。

▲鬼蝠魟受困,網友找王陽明求救。(圖/翻攝王陽明臉書)

據《澎湖時報》報導,副議長陳雙全獲報,12點左右趕到現場並聯絡澎湖縣府農漁局長陳高樑,縣長機要秘書吳登聰也隨後抵達,12點20分,陳雙全到船長家協商,表示願意賠償出海損失的一萬元。吳登聰也同時打電話向縣長陳光縣回報狀況,縣長指示,既然鬼蝠魟不屬於保育類,就由他付錢買下請船長放生,但當時陳雙全已陪船長回到港邊,準備將鬼蝠魟帶到外海放生。

12點50分,漁船載著3名志願潛水員、陳雙全出海,避免鬼蝠魟受傷,船速相當緩慢,1點25分抵達港外,3名志工跳下水拿刀割斷錨繩,潛水志工表示,切斷繩子後鬼蝠魟直線下沉,不知道是否還活著。

▲鬼蝠魟被繩子纏繞受困。(圖/翻攝爆料公社)

事後陳雙全要支付1萬元補償損失,船長拒收,表示自己受到很大的冤枉,因為無法鬆開這隻大魟魚,才會把牠拖回港內,回到港內立刻通報農漁局,沒想到卻被指責捕抓保育魚類。

也有網友替船長喊冤,指出鬼蝠魟在台灣並非保育類動物,所以沒有禁止捕撈,但需要管制交易情況,抓到後必須通報並保留全魚24小時,若確定沒有研究價值才可以拍賣利用,當時漁民按規定通報農漁局,程序上來說完全合法。

▲鬼蝠魟脫困後生死未卜。(圖/翻攝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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