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國會職權法案? 行政院:依憲法程序妥適因應

立法院會明天(24日)排定續審國會職權法案,朝野嚴陣以待。行政院今天(23日)表示,尊重立法院議事程序,但社會上有許多民眾對立法程序感到焦慮,希望立院也能注意民眾的聲音。至於國會職權法案若三讀,行政院否會提出覆議;行政院表示,會依照憲法程序妥適因應。

立法院會24日排定續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相關國會職權法案,朝野嚴陣以待,公民團體也發動民眾到立法院外關切立法進度。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23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22日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時提到,韓國瑜有責任保護立委安全,卓榮泰有責任保護內閣成員安全;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議事程序。不過,陳世凱也表示,最近社會上有許多民眾對立法程序感到焦慮,希望立法院注意民眾的聲音。他說:『(原音)但是我們最近關注到,有許多社會好朋友及年輕朋友,對立法院最近法案內容程序感到焦慮。我們要重申,行政院跟立法院之間誠意要互相包容、溝通要互相尊重,也希望立法院能注意到民眾的聲音。行政院是憲政機關,一定會在憲法架構下依法行政,也呼籲立法院對法案審議程序能理性進行,讓最近的紛爭得到最和諧、妥適的結果。』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若國會職權相關法案三讀通過,行政院是否會提出覆議?陳世凱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法案內容,收到法案後會詳細研究內容,必要時候會依憲法程序妥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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