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3次面!粉絲賣地抖內400萬 前JKF女郎拒交往遭暴打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曾在刑事局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陳姓男子曾在刑事局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李依璇攝影)

前JKF女郎賈瞳瞳,先前被控詐騙粉絲400萬元,檢察官偵結後予以不起訴處分;賈瞳瞳又在IG批評對方跟蹤,陳男再提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賈瞳瞳曾明確表達拒絕交往,還被陳男推倒在地並毆打,認定她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021年間,陳男向媒體爆料並提告,賈瞳瞳擔任直播主期間,與他相識交往,還謊稱要與他結婚,再以繳房租、償還經紀人金錢、解除工作合約等理由,誘騙他賣地籌錢,前後高達400多萬元,但新北地檢署認為,賈瞳瞳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賈瞳瞳在IG發文,不但否認收過錢,還反控陳男為了追求她,躲在她家門口數天之久,陳男憤而怒告妨害名譽;賈瞳瞳應訊時表示,她沒有拿過對方一毛錢,陳男都是直播中刷點數,大約280萬元到290萬元,的確對她的直播事業有所幫助,雙方也見過3次面,但她嚴詞拒絕交往,陳男無法接受。

檢方調查後發現,2021年12月2日傍晚時分,陳男躲在賈瞳瞳住家巷口,從後方勒住賈瞳瞳的脖子,賈瞳瞳嘗試反抗,卻遭對方推倒在地,陳男還徒手毆打她;不僅如此,陳男曾用高爾夫球桿砸毀賈瞳瞳住家窗戶及大門玻璃。

檢方認為,賈瞳瞳在IG文章提及「我不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因為我並不愛他,可是他以為他一直付出金錢我就會愛他了,重點來了,他付出的金錢他覺得有點多的時候就跟我說,怎麼還不跟他一起成家立業,我跟他說,我一開始就完全沒有這個打算」等字句,內容尚屬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前JKF女郎賈瞳瞳遭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翻攝賈瞳瞳臉書)
前JKF女郎賈瞳瞳遭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翻攝賈瞳瞳臉書)
前JKF女郎賈瞳瞳遭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翻攝賈瞳瞳臉書)
前JKF女郎賈瞳瞳遭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圖/翻攝賈瞳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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