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畫資產傳承 保單具6大優點

對於財產的轉移、財富傳承,保單是民眾常選擇的方式之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表示,保險除了原先的風險轉移性質之外,更具有生活保障、投資理財;資產傳承與保全、預留稅源特徵等。針對不同需求及資產配置的安排規畫,是現代不可或缺的傳承工具之一。

林志翔表示,親人過世後,往往接踵而來的便是費用及稅捐方面支出,例如生前未結清的醫療費、喪葬費、稅金,甚至被繼承人因投資槓桿留下的銀行債務如房貸等,也都是一筆可觀的支出,若被繼承人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家人生活費恐陷入困頓,遺產又是要繳清遺產稅後才可以動用,申報及核定需要相當的時間,為保有足夠的現金流,可以透過保險為家人安排生活費的需求。

許多高淨值人士的遺產多為股票、不動產,未必有足夠現金繳納遺產稅,繼承的子女沒有足夠現金,礙於繳稅期限,繼承人有可能被迫提供擔保品,因此父母在規畫繼承前考慮到繼承人的現金是否充足外,死亡理賠金也是可作為預留遺產稅的方式之一。

有隔離效果 防分產糾紛

此外,外界最關心的就是,人壽保單可以發揮節稅的效果,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金額約定在被保險人死亡時,其所指定的受益人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遺產及贈與稅法》也規定,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勞工與農民保險的保險金額也不計入遺產總額,具節稅效果。

此外,保險理賠也可不受《民法》夫妻剩餘財產、特留分等規範,具有遺產隔離效果,有助於被繼承者希望某部分財產遺留給特定人的意願、減少子女間遺產繼承糾紛。

選擇合適信託 財產不敗光

父母、長輩也擔心家產被後代子孫敗光,且規模不夠大也見得適合信託,金管會已經開放保險金可改為分期給付,僅須注意相關分期給付條款應嵌入新保險契約當中,舊保險契約則可以採批註方式變更,方便簡單就能達到照顧後代、保障升級的目標。

父母購買受益人為子女的保單可隨時依個人意願變更受益人、調整受益人順位或分配比例,父母可藉此有效保留及提升對資產的控制權。此外保單還具有當生活有急用時,可以取回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質借,因應生活所需、遺留給子女時,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財產,子女離婚時也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權,也具有資產分割的效果,避免財富外流風險。

拋棄繼承想清楚 避免稅暴增

台北國稅局則表示,有時候繼承時,媽媽會直接拋棄繼承將遺產都留給子女,但是有時候這樣的作法就不得使用配偶的扣除額,使遺產稅暴增,所以民眾要拋棄繼承之前要計算清楚。

舉例來說,甲先生有1名成年子女,於今年1月1日過世,遺產總額大約是2000萬,如果妻子、孩子都繼承,可扣除的包含免稅額1333萬、配偶的493萬、直系血親卑親屬50萬元,以及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遺產淨額剩下1萬元,依10%遺產稅率計,僅須繳納1000元;如果妻子拋棄繼承,就不能享受493萬元扣除額,遺產淨額為494萬元,課徵10%稅,遺產稅暴增到49.4萬元,等於多繳49.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