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女兒明算帳!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遭判10月

財經中心/王嘉琳、林大帷 台北報導
飄香逾一甲子、影后林青霞最愛的水餃店東門興記,創辦人離世後爆發家族爭產風波!女兒郭雅慧跨海控告母親郭林初旭,盜領父親4千多萬存款,郭母為了避免兩個女兒成共犯,坦承偽造文書罪。北院判她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全案可上訴。弟弟同學說,郭雅慧聽到判決立刻返台,似乎想再提告,替郭媽抱不平「怎麼會有這種女兒!」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東門興記老闆娘郭林初旭(2023.12.05):「我為什麼要詐欺,我再多(財產)還是給他們啊,我現在做的(生意),也還是給他們啊,我是從攤位做起來的。」去年12月親自出庭,人稱「郭媽」、東門興記水餃老闆娘"郭林初旭"忍痛受訪,強調自己沒詐欺!先生郭忠禮2017年離世、留下2.6億家產,長年旅美的女兒郭雅慧認為,郭媽跟兒子、媳婦到銀行、偽簽父親署印、盜領6300萬購買旅行支票,憤而提告。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東門興記老闆娘郭林初旭(2023.12.05):「我也不曉得阿,沒關係啦自己的女兒,偽造文書,她就是因為美金的事情,本來錢都是女兒他們在處理的,我也不懂啊。」檢察官認為,郭媽提領6300萬、以2千萬購買先生墓地,但買旅行支票明顯跟先生託付無關,認定郭媽盜領4千萬。郭媽否認盜領,但她愛女心切,為了避免女兒淪為共犯坦承偽造文書,遭法官判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0萬塊、全案可上訴。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街訪鄰居都替郭媽感到委屈,鄰居表示:「怎麼有這種女兒,不知道還以為是後媽生的!她怕回來變共犯她不回來,案子拖了好幾年,她媽媽想說就自己承擔了,不然也不知道,一個老人家整天這樣哀怨煩心,一結案現在二女兒聽說也回來了,可能要告她別的啦。」65年前嫁進郭家那天起,郭媽幾乎天天清晨5點就騎車到店裡開工,就算丈夫離世、年過八旬也未曾改變。飄香超過一甲子水餃店生意越做越大,還是影后林青霞最愛,不但包下3間店、樓上兩層樓生產,另外還有中央工廠。怎料家族爭產風波不斷,讓郭媽傷透心。






原文出處:林青霞最愛水餃店母女爭產 遺孀一審遭判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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