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美國「買下台灣」與「台灣建州運動」

根據媒體報導,台灣美國商會(Taiwanese-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會長海爾(Neil Hare)近日發表公開信函,提到美國總統川普若想買下1座小島,應該要努力買下台灣,且若美方無法購買,應在來不及這麼做之前,給台灣民眾自由貿易與特殊身分移民待遇。

海爾的言論,被媒體形容是「奇想」,可是從歷史上來看,美國想買下外國土地成為國土,卻不是一件新鮮事,尤其在19世紀特別多,案例都在北美洲發生,而在去年8月,川普總統盼美國買下由丹麥控制的格陵蘭島,就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認為川普是看中格陵蘭的軍事價值及豐富稀土資源,可是此一發言,卻一度弄僵了美國與丹麥的外交關係。

因而海爾在美台商會官網撰文的呼籲,不是「無中生有」,他認為川普如果想買格陵蘭島,還不如買下台灣;美國出現這樣的言論,其實是有跡可尋,過去美國即曾「看上台灣」,基於貿易、海運及軍事考量,一度研究要買下台灣,根據一些歷史學者的研究,1853年率艦敲開日本幕府鎖國大門的美國遠東艦隊司令培里(Matthew Perry),同一時間,從生意人跨入外交界的首任美國駐日本公使哈里斯(Townsend Harris),也在1854年向國務院建議,美國應向清廷買下台灣,以鞏固在亞洲的商業利益。

海爾指出,台灣擁有全球第22大國內生產毛額(GDP),是美國第11大貿易夥伴,在生物科技、化學和工程等領域處於領先地位,經濟和地緣政治重要,相較之下,格陵蘭這塊北方冰凍苔原地帶顯得微不足道。他並強調,不同於格陵蘭由另一個國家丹麥控制,台灣處於美國外交政策所稱的「戰略模糊」地帶。

海爾文中的論述,還提到一個重點,儘管聯合國、美國,甚至20國集團(G20)都不承認台灣,但根據國際法,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對台灣擁有合法主權。這番話,其實是影響台灣前途的重要關鍵。1994年開始出現「台灣建州運動」,前立委康寜祥助理周威霖主張台灣加入美國,做為美國的一州,幾十年來他從台灣宣傳到美國,從未間斷,被稱為「美國建州運動」理論基礎就是基於「美國對台灣擁有合法主權」的根據。

德裔美國人何瑞元也在2003年主張台灣應該成為美國第51州,後來發展成為「美屬台灣群島方案」,簡稱美屬台灣,主張台灣為美國「未合併領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y),這套理論成了以林志昇為首的台灣民政府推動運動的根據,2009年2月12日,台灣民政府籌備會中央委員會發布公告,定名為「屬美建國派」,他們以國際法作為基礎,主張台灣是日本投降後,依國際法交由美國託管,中華民國佔領台灣,但在國際法上未必享有領有權。

林志昇在2008年成立台灣民政府,組織發展迅速,廣泛吸收群眾加入,並且於台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開放民眾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與「台灣民政府車牌」,其中,販售身分證、車牌等行為,爭議性很大,2018年5月11日,有關方面搜索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依刑法、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聲請羈押林志昇、林梓安夫婦等人,並提起公訴,2019年11月2日,林志昇於住處跌倒顱內出血死亡,台灣民政府走向名存實亡的命運。

去年傳出以基督教長老王能祥、周威霖等人為主,籌組「台灣親美與美國接軌行動會」,他們指出,台灣人未來在三條路上無法逃避,必須選擇其中一條:(一)放棄得來不易的自由與民主,併入中國;(二)宣佈獨立,自求多福;(三)在「台灣關係法」保護傘下,加速親美,與美國接軌;他們選擇的是要走第三條路。

美國最近出現「買下台灣」的言論,以現在的國際時空,有其脈絡可尋,台灣社會幾十年的「建州運動」,打拚奮鬥,才終於等到這一天,有人形容這是「統獨之外的第三條路」,但台灣到底要走那一條路,未來的前途,關鍵還是在於台灣人自己的手中!

文章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