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脫碳時代,台灣也需要綠色新政
日前,國發會公布2050淨零路徑、行政院也將「氣候變遷因應法」送入立法院審議,諸多舉措可望使2022年成為台灣推動「淨零工程」元年。由於氣候變遷議題涉及之面向多元,淨零工程落實,除需要長時間投入與跨域協作之外,更需要政府提出明確的指引,才能使有限的社會資源獲得有效運用。我們認為,台灣要實現2050淨零碳排,需要制定台灣專屬的「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
「新政」(New Deal)一詞,起緣於一次世界大戰後,當時經濟陷入大蕭條的美國。1933年,美國羅斯福總統為了拯救欲振乏力的美國經濟,遂提出一系列有關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重大措施。儘管羅斯福所推動的新政僅在其擔任總統的第一任期,但新政所帶來的成果,至今仍影響著美國社會。
綜觀羅斯福新政的成功要素,除了可歸功於羅斯福總統的果斷決策和美國政黨的共同合作,更重要的是,新政時期所規劃的基礎建設,是圍繞著人類第二次工業革命的兩項重要核心-電能和化石燃料,來規劃並興建的。20世紀初,人類首次能夠將電能運用在日常生活;此外,使用燃油作為內燃機的能量來源,更是讓人類獲得移動與生產效率大幅提升的主因,並因此推動了運輸革命,成為今日全球化發展的濫觴。
然而,大量使用化石燃料是有代價的。如前所述,第二次工業革命為人類物質生活帶來顯著的進步,但也因此讓大量溫室氣體被釋放到大氣當中。據統計,目前地球均溫已較工業化之前,上升了1.1度,許多科學家認為,當地球均溫上升逾1.5度時,人類的生存環境與文明,將因極端氣候影響而招致毀滅性的衝擊。
為緩解此一可預見的未來風險,此刻我們需要學習當年羅斯福果斷推出新政時的行動力,積極擘劃能夠確保台灣永續發展的綠色新政,並聚焦以「脫碳」為核心理念,打造脫碳時代所需要的基礎建設。
2008年,一群經濟學家、環境專業者於倫敦將「綠」導入「新政」,進一步提出嶄新概念:「綠色新政」。隨著脫碳的必要性與日俱增,許多國家也開始倡議屬於自己的綠色新政。2021年7月14日,歐盟執委會針對因應歐洲氣候變遷、能源與土地使用,以及運輸與稅制等議題,提出一系列的法案與發展路徑,目標是要讓歐盟在2030年較1990年至少減少55% 的溫室氣體排放。與此同時,在地球的另一端,南韓總統文在寅也發表「南韓新政2.0」,宣布將投入160兆韓元,期待至2025年之前,在數位與綠色部門創造190萬個工作機會,並讓南韓能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
從歐盟和南韓的案例可以發現,儘管都是宣示要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但由於各自的經社條件不同,因此新政的內涵也有所差異。歐盟期望透過發展綠能、循環經濟、綠色運輸等方式,達成2050年碳中和的目標,而南韓則是聚焦在以綠色發展結合數位發展,希望透過人工智慧、綠能、國家數位化,讓以工業出口為導向的南韓,可以在2050完成碳中和。
反觀台灣,儘管國發會已為台灣2050淨零路徑設定了「12項戰略目標」,以及八年9,000億元的投資,但在具體落實方法上,仍缺乏像歐盟和南韓詳盡的路徑設定(根據國發會的說法,落實路徑將於今年底公布)。另一方面,作為因應氣候危機基本法的《氣候變遷因應法》,目前也尚未明確氣候治理的責任歸屬及各部會的分工方式。此外,在政府尚未確定企業排碳成本徵收機制之前,現已有若干意見指出,未來應將此部分收入交由地方政府自由運用。上述現象皆顯示台灣的氣候治理仍需要相當時日,才可能真正落實。
面對氣候風險挑戰,需有更果斷的決心,輔以彈性協作平台,驅動不同機構開展跨領域多元整合,共同肩負氣候治理責任。同時,政黨間也應在此議題上捐棄成見,藉由傾聽台灣經濟發展的特性與需要,共同合作擬定綠色新政,加速實現經濟與環境包容性成長的國家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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