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偷拍《復仇4》 影城怒:交手機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超級英雄電影《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今(24)日早上在台灣上映,各大影城都擠滿等待進場的觀眾。沒想到電影播出時,有影迷非法偷拍、錄影,讓威秀影城公關李光爵氣得怒罵:「我不客氣今天糾舉好幾位了,都直接大聲斥喝交出手機來」,希望觀眾能當個有水準的影迷。

▲今早電影院外擠滿影迷。(圖/記者常朝貴攝影)

《復仇者4》上映前,導演羅素兄弟(Russo Brothers)就以公開信方式向粉絲喊話:「不要爆雷,請為其他人保留觀影樂趣,不要洩漏關鍵劇情,就像你在看片之前也不希望被爆雷一樣」。沒想到《復仇者4》在台灣播出第一場時,影城公關李光爵就抓到3位觀眾偷拍。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今(24)日在台灣上映。(圖/翻攝自MARVEL官方臉書)

李光爵在臉書PO文表示,他今日不客氣糾舉好幾位,都直接大聲斥喝「交出手機來」,如果不怕丟臉就在影廳繼續盜錄偷拍,偷拍任何1秒都不可以,不要以為拍演員字幕表就沒事,一樣有事,請影廳內觀眾可以一同糾舉非法盜錄偷拍者。

此外,李光爵痛批網友在PTT標題上爆雷的行為,「要爆雷請在內文加上分隔線好嗎?標題直接爆雷是要讓人家覺得你好厲害嗎?我詛咒那些標題就爆雷,莫名其妙,請當個有水準的影迷好嗎?」

▲威秀影城公關怒罵:「我不客氣今天糾舉好幾位了,都直接大聲斥喝交出手機來」。(圖/膝關節臉書)

貼文PO出後,掀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夠霸氣!對付爆雷者就是要這樣!」、「偷錄就是當場要給他們難堪」、「真的每天都抓不完,台灣人對於智慧財產權觀念很低落」、「這幾年PTT上,無聊當有趣的人真的冒出很多...」、「這些人靠標題刷存在感,想藉此當話題領袖?鄙視這些人啦」。

x小提醒:

在電影院內以手機拍攝劇情畫面,屬於「重製」行為,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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