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制服解禁?學生還是要穿校服!!

「教育部尊重學校循民主程序訂定的服裝儀容規定修正」一開始看到這個消息,可以說是晴天霹靂,甚至新聞發佈隔天,就有學生就故意踩線,然後有教官就被激怒了…說真的…這個法對於教育現場來說真的是無言…

校規是否合宜規定?多年來成為學生與校方爭論的問題。(圖片:景美女中提供)
校規是否合宜規定?多年來成為學生與校方爭論的問題。(圖片:景美女中提供)

校規是否合宜規定?多年來成為學生與校方爭論的問題。(圖片:景美女中提供)

為什麼要穿制服?

a. 對外代表學校

b. 減少穿著便服時服裝的比較

c. 學習遵守規則的態度,以適應畢業後的社會環境

d. 識別身份,以促進校園安全

e. 功能性,安全衛生及防護

f. 其他

為什麼不要穿制服?

a. 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b. 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c. 制服是威權、專制時代下的產物

d. 其他

由此可知,無論是穿制服或不穿制服,都有其優點與缺點

這次的修法「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二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提到:

除為 「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 「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除前項情形外,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從此制服解禁,但實際還是留有模糊的空間...

大家有看到「防止危害學生安全」及「防止疾病傳染」所標示的兩個但書嗎?

舉例說明:

a.校服是判斷是否為學校學生的第一道關卡,所以要求穿校服進出校門或在校園活動,是沒有違法,而且是可行的…如果沒有穿校服,學校可以將其列為陌生人及校外人士,將之阻擋於校門外或驅出校園。

b.實驗課和實習課,因考慮學生安全和衛生,應依規定穿著實驗衣、廚師服及相關安全防護具…等。

由此可知,如果學校依循這個底線,還是可以規定學生並要求學生穿「校服」及實驗實習服裝,因為並無違法。

然而照此說來,這次修法是否就空歡喜一場?我想並不是,大家還記得「北一女和台中女中的短褲事件」嗎?他們主要的具體訴求是「為什麼都是學校的衣服,我卻不能在穿運動服短褲?」由此可知,如果你是穿著「校服」,且不是在上實習實驗課,學校是不可以阻止和處罰的!

*作者為現任高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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