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口譯哥」現象背後的深層議題

當計票結束,總統當選人宣佈的第一件事,是召開國際記者會。除了暗自稱許,我心中好奇的是,既是國際性,記者會的語言如何安排?當CNN的第一個問題語畢,蔡英文直覺似要用英語,但在快速看一眼團隊,確定他們準備好後,即以漢語回答,而由國際部副主任趙怡翔(Vincent)全程提供漢英逐步口譯。他台風穩健,口語清晰好聽,風靡全國觀眾,受封「口譯哥」。但他不是專業從事口譯的人,也引發許多討論,認為這樣的安排「不尊重專業」。

這樣一場即時全程攤在所有人眼前的國際記者會,在語言安排上有好幾種可能性,包括採用漢英雙軌同步口譯(口譯員隱身幕後),受眾自己選擇頻道;或當選人用提問語言直接回答,使國際受眾直接由她口中接收訊息。各種方式都有技術上的考慮,包括設備(耳機、口譯箱)、即時轉播需求(聲軌切換)、與經費。但最重要的考量應是以下兩者:受眾的語言偏好,與訊息傳達的準確性。當天的安排選擇了最不容易出錯的方式,讓台灣人民直接由蔡英文口中聽到熟悉的語言,再經由口譯將訊息以英語公開傳達。雖然稍微拖長了記者會的時間,但在取捨之下,這樣的逐步安排是正確的決定。由此觀點,該場合口譯員的首要任務,是以英語準確地傳達訊息,其他因素,包括是否受過口譯訓練,相對就不那麼重要。

I. 使用訊息接受者親切的語言

接受者對語言的親切程度,在大眾溝通上具有極高的重要性。筆者擔任公視「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薩克思口譯時,錄影前主持人特別為將以漢語提問致歉,薩克思立刻說:「完全不用道歉,你用漢語講是非常重要的。」即為深諳受眾心理的回應。影片中兩位雖使用不同語言,但對答如流且有眼神交流,彷彿語言隔閡不存在,專業程度讓主持人的女兒事後問:「爸爸,為什麼電視上你說中文,南非爺爺可以用英文回答?」

台灣人對於英語,有複雜的愛恨情仇:一方面肯定英文重要,也羡慕口語流利的人,但若是太過外顯,難保不被指責為賣弄。各位應該記得馬英九總統幾次以英語受訪所遭受的,特別是事後認為國外媒體對他的英語解讀不正確,要求更正所引發的爭議。相對而言,對於喜好的政治人如柯文哲市長,則大讚其臨危不亂有台灣特色的英語,且不能容忍來自其他觀點的批評。蔡英文若以她酷酷的英式英語全程流利詢答,難保不被酸「秀英文」或在國人眼前「與外國人聊得很愉快」。更重要的是,如此處理將引導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到她英文的用詞與表述,而英文版可能不能準確傳達她訊息的核心。這些衍生效應,都不是剛剛當選的人所樂意見到的。說到此,為什麼不外聘專職口譯擔綱而是起用國際部團隊的人,答案就很清楚了:因為團隊內部的同仁對政策訊息的內容,最為熟悉。

但口譯是否應該「專業化」背後的意義,不僅停留在政治溝通的層次,更牽涉政府如何處理國際事務的深層議題。其中最令人不安的,是將英文視為「外語」,以及將涉及「外語」的事務以「翻譯」的角度處理。在台灣政府部門,此種思考的遺緒所在多有,也造成了許多奇怪現象。

II. 英文是「外語」?

在全球化與網路時代,擁有與來自世界各地人士溝通的語言,已經是職場乃至一般人必備的能力。之所以是英語,也是不得不然。舉例而言,在國際會議場合,雖然同步口譯使多語言的溝通成為可能,但在擬議條約的場合,則必須選擇單一語文記載文本:否則大家不在同一平台上思考,談判將無法進行。以聯合國架構下的多邊條約而言,雖然法定的官方語言有六種,但談判時幾乎無一例外的,都選擇以英文為草擬約文,談定後再由法律人員將英文定本譯為其他語文,供各國審定。為什麼呢?因為不可否認,英文是當前國際上最廣為通用的語文。想必很多人都有的類似經驗是:在日、韓友人出現在同一場合時,大家所選擇用來溝通的,恐怕還是英語,而不是任何這些鄰近國家的語言。

國際上如此,反觀台灣,公部門目前所使用的語文只有漢文。即使經常處理涉外事務的機關,各項簽稿也只能使用漢文。結果是對外談判明明用的是英文,回來的結果也必須轉換為漢文撰寫報告;內部討論與立場擬議也是用漢文,簽准後再轉換成英文出去談判。我聽說有的長官連電子郵件的通聯,也要求部屬譯成漢文上呈,再將核定的回覆譯成英文。就這樣來來去去,效率可想而知。我遇過最扯的例子,是機關拜託我撰擬首長致詞的英文稿,之後再拜託我為我自己擬的英文稿作漢文摘要,只為了方便公文上呈。政府各階級長官對英文使用之普遍缺乏信心,可見一斑。

國家人權報告的撰寫過程,也是一奇。依據政府既定政策,人權兩公約內國法化後,緊接的工作就是作成國家人權報告,模擬聯合國人權機構程序交由國際專家審查。既然以國際審查為目標,國家人權報告的英文版是如何作成的呢?不是政府各單位自己寫的,而是透過「翻譯」!過程是由各個部會,用漢文寫其業務相關部分的報告,再由法務部彙整,經審查會與地區公聽會後修改定稿,完成中文版報告,再整個交由外交部統籌「翻譯」事宜,時間只有三個月(由於字數過於龐大,是經公開招標由翻譯社進行)。最後,各機關代表再拿著譯稿,到國際審查會上向專家報告及詢答 。既然一開始就知道最終的目的是國際審查,長官們為什麼不能直接以英文同步進行相關工作,而是要拿著「譯稿」報告與答詢?

人權報告脫離不了現行國內法的規定,而由法務部統籌的全國法規資料庫中,雖已將許多法規加以英譯,但缺乏審查與統整,一個用語同時存在六、七種譯名的現象,不乏其例。試問,外籍人士要查詢或使用台灣的法規,如何不產生誤解?國內學者要使用這些素材作國際發表,經常還要先兼作大量的語文校訂工作,才能讓國際人士了解台灣法規的真意。

各位也許知道外交部有強大的「翻譯組」,但也許不知道外交部的聲明,也是先寫好中文定稿,再把中文稿翻譯為英文,而不是直接以英文撰寫的。各個語言都有自己的語法與邏輯,需要細心處理,若單純視為「翻譯」,有時意思會喪失(lost in translation),甚至陷入語病而不自知,致其他國家對台灣的權利聲明產生誤會。

以上都是將英語文的使用單純視為語言問題,以為用「翻譯」就可以解決國際溝通與訊息傳遞的例證。事實上,一種語言是一個世界。不用英文的語法與邏輯進行思考,是不會作出正確的英文,遑論好英文的。這也是為何我們周遭充斥著「台式英文」的原因;此時,「翻譯」越精準,給我們的是適應漢文思考後的「英文」,而非母語人士慣用的英文。相反的,看似偏離文本的,也許才是達意的詮釋。

III. 「專業化」是答案?

無可諱言,上述種種病症,卡在政府機關內部的語文使用能力。此環節若能進步,政府處理國際事務會更有效率,而國家整體的競爭力也會提昇。問題是,能力建構的路徑,是進一步「專業化」?還是鼓勵政府的從業人員自己拿起英文的專業,不斷磨練,即使一開始很艱辛?

我不否認,英文使用是門專業,而翻譯人員應受到尊重,包括好的待遇。但以現代國家效能治理的角度,這項專業應走向普及,讓長官能用英文批公文,外交部能用英文寫聲明,而非更加「專業化」,集中由少數人處理,甚至委外。最近關於身心障礙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外包的爭議,即是兩種思考衝突的展現:當政府內部缺乏某項專業,解決的途徑是強化內部能力建構?還是委外,由專案辦公室約聘人員處理?當人權公約審查的本意,是督促政府落實各項人權保障,並在檢討與對話中,一次又一次檢視成效,將其委外,政府機關將喪失在過程學習的機會。此時即使英文報告準備得漂漂亮亮,拿來照本宣科,又有何意義?

這些就是我不能贊同批評蔡英文團隊「不尊重專業」的原因:首先,就政策溝通而言,團隊內部的人可能比任何口譯人員都要專業、有效率。更深層的是,當天的安排顯示該團隊有信心,由業務人員自己處理語言事務。這個方向是好的,也應該擴及到政府的其他層面。我們可以批評他們處理不好的地方,但不應否定他們的方向。相較而言,「不尊重專業」的批評,背後的思考是將英文視為「外語」,且僅能由特定的「專業」人士處理,進而否定普及化處理的企圖心。

台灣並不是個對英文友善的環境:學校裡教英文,但整體環境卻不鼓勵學生使用英文;英文教育從稚齡時,就被裹上濃厚的貴族色彩,至今仍是城鄉差距最大來源之一;大眾傳媒碰到英文直播,避之唯恐不及,因為預設閱聽人不會歡喜接受;過去將英文定為第二官方語言之議,也曾被攻擊為崇洋媚外、數典忘祖。透過「口譯哥」現象所引發的討論,也許是剝去菁英主義面紗,正視英文實用性,大步強化公部門英文能力的契機。

*作者為英國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曾參與多項對外談判,並具備廣泛口筆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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