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米其林推薦餐廳遲到遭沒收訂金7600元 北市消保官建議申訴

台北市南港一家米其林餐盤推薦的義大利無菜單料理,遭民眾投訴訂了中午12時2個位子,卻因為找不到車位,店家電話又不通,到餐廳時已經過了店家保留訂位15分鐘的時間,不但訂位被取消,還被沒收2個位子訂金共新台幣7600元。台北市消保官今天表示,餐廳作法恐違反消保法的誠信原則及平等互惠原則,建議消費者申訴。

台北市南港一家米其林餐盤推薦的義大利無菜單料理,遭民眾投訴因為找不到車位遲到,超過店家保留訂位15分鐘時間,除被取消訂位還被沒收2個位子訂金共新台幣7600元。(示意圖/Getty Images)
台北市南港一家米其林餐盤推薦的義大利無菜單料理,遭民眾投訴因為找不到車位遲到,超過店家保留訂位15分鐘時間,除被取消訂位還被沒收2個位子訂金共新台幣7600元。(示意圖/Getty Images)

多家媒體報導,1名王姓男子日前從台南開車3小時車北上,前往預訂的米其林推薦義大利餐廳用餐,但因找車位耽誤,最後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甚至被沒收高額訂金,事件發生後引發網友討論。

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今天發布訊息指出,依民法規定,民眾遲延不等於餐廳就可免除給付義務或沒收餐費。她建議消費者選擇餐廳及訂位付款前,可事先查詢餐廳評價。

消保官龔千雅接受電訪時進一步說明,餐廳雖可制定用餐規則,要求消費者需在規定期間內抵達,但此案最關鍵是,餐廳又規定消費者遲到後就沒收全部訂金,相關內容恐已違反消保法的誠信原則及平等互惠原則,消費者可向住家的地方政府申訴,或向店家所在位置的地方政府申訴。

消保官龔千雅指出,依消保法第12條,業者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應符合誠信原則,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消費者可依消保法規定主張條款無效,如有消費爭議,消費者可提出申訴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