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多寡 擬列論罪量刑標準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私菸案,初估涉案人逾百人,因團購者有訂1000條菸的「大戶」外,訂不到5條菸也大有人在,據了解,檢調認為數量不同、犯意有別,不排除將訂菸數量作為論罪考量範圍。但上限訂為30條?50條菸?辦案人員尚在研究討論中。 檢調光是在押少校吳宗憲的團購名單上,就有90個人及「代號」下單,若再加上下游訂購者,捲入私菸案恐怕逾百人。檢調日前逐一詢問團購名單的訂購者,不少人喊冤說只是趁團購「搭便車」下訂,不知道如此嚴重。訂購數量多者則語帶保留,強調是自用或代訂,沒有貪汙或走私犯意。 據總統府調查,這次特勤團購90人及代號下單,訂50條菸以下有50人,其中有9人訂不到5條,檢調認為,訂菸數量差距頗大,若一視同仁,全以貪汙或走私論罪追訴,因情輕法重,執法恐有過苛之虞。 因此有辦案人員認為,考量本案個別訂購者的犯意、知情參與程度外,在不影響國人法律感情下,把訂菸多寡也作為涉案情節輕重、論罪量刑標準之一,未超過一定數量者,交由主管機關進行補稅及裁罰,至於多少條菸為上限標準,仍有待討論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