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律師費80萬 中廣告黨產會連3敗

▲中廣申請動用律師費被黨產會否決,提行政訴訟,3案均被北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圖/NOWnews資料照,趙少康辦公室提供)
▲中廣申請動用律師費被黨產會否決,提行政訴訟,3案均被北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圖/NOWnews資料照,趙少康辦公室提供)

不當黨產委員會3年前認定,中國廣播公司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禁止處分2億多元資產。由於中廣與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黨產會之間有行政訴訟,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申請從凍結資產中支付共80萬元律師費,黨產會不准,中廣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將3案駁回。可上訴。

中廣與交通部的「花蓮土地為公法關係行政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判須給付律師費20萬元、中廣與新北市稅捐稽徵處的「板橋土地退地價稅案」,最高行判須給付律師費20萬元。

另外,中廣與黨產會間,有2019年10月、11月、2020年2月否決訴訟費申請復查案,以及2020年5月否決花蓮地行政上訴費案,4案共40萬元律師費。

▲中廣申請動用律師費被黨產會否決,提行政訴訟,3案均被北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圖/NOWnews資料照)
▲中廣申請動用律師費被黨產會否決,提行政訴訟,3案均被北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敗訴。(圖/NOWnews資料照)

黨產會不准中廣從凍結的2.05億資產中申請80萬元律師費,中廣不服申請複查被駁,後提行政訴訟,主張律師酬金是維護中廣訴訟權益所必要的支出,法院應撤銷處分。

北院認為,中廣可自由運用帳戶餘額,合計新台幣2.36億元與5.8億美元,財產顯有餘裕,且中廣與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黨產會間的訴訟,僅是維護中廣自身權益,無關公共利益,認為黨產會否決處分並無違誤,判中廣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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