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當國民法官審弟殺姐 「傷害」彎道超車險勝「殺人」

國民法官將在明年11日上路,司法院昨天舉辦模擬法庭的最後一場演練,邀來記者體驗當國民法官,安排的狀況劇為擔任教授的羅姓男子長期照顧患思覺失調的姐姐,卻因口角持刀刺姐左腹遭訴殺人未遂罪。檢辯使出渾身解數讓坐在法檯上的記者陷入糾結,最終改依傷害罪判羅男3年,而記者們在宣判後也感嘆「當法官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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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模擬法庭媒體場次,記者體驗當國民法官的滋味。讀者提供

司法院昨(27)日在3樓大禮堂架起模擬法庭,刑事廳法官陳思帆除解釋司法院打造國民法官的篳路藍縷,也特別介紹國民法庭採取圓弧形設計,可讓國民法官審案時視線無死角,更調整了檢察官和律師席的位置。隨後,司法院用電腦隨機抽出6名記者擔任國民法官,搭配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不過3名職業法官裡,僅有審判長廖健男是真法官(彰化地院庭長),其他兩位則由媒體高層擔任。

這起案件的劇本是,羅姓男子在大學擔任社工系助理教授,與他同住的姐姐則患有思覺失調症,不但會自行調整藥物,還不時懷疑弟弟在食物裡加藥毒害她。某天晚上,羅男和論及婚嫁的女友因姐姐問題鬧分手,羅男衝出門買了一把鋒利的水果刀,凌晨姐弟倆因為藥物問題吵架,羅男氣得拿水果刀往姐姐左腹刺一刀後奪門而出,幸好鄰居報警才救回一條命。

檢嗆殺人PK律師辯傷害

檢方主張羅男預謀犯案,強調羅姐原本幫忙付房貸,但近幾個月開始經濟不佳斷了金援,懷疑羅男想撇開人生累贅才起意犯案。檢方說,他曾跟女友分享「姐姐死了我就解脫了」,而且在當晚七、八點就買好刀子等著,刺姐姐的左下腹乃是人體「致命傷」,加上兩人爭吵時他曾大吼姐姐「你去死吧」,犯案後又離家不顧姐姐死活,種種證據證明他有殺人故意。

辯護人則大打「家庭牌」、「溫情牌」,喊話羅男長期照顧姐姐毫無怨言,平時性格也很溫和,研判是長期累積壓力才會失控做錯事,願意承認傷害罪但絕對沒有想殺姐姐。羅男前女友也在法庭應訊助拳,強調羅男沒暴力傾向;羅男則狂賣慘,強調買水果刀是為了自殘,聲稱他犯案後躲去樓頂是想跳樓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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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模擬庭大打親情牌,喊話羅男沒有殺人故意。侯柏青攝

但國民法官們卻沒有草率相信這些辯詞,反而持續詢問羅男性格、姐姐的用藥狀況以及案發細節,還問羅男本來想尋死為何喊卡,問題一度犀利到羅男行使緘默權。

評議室爆離席插曲,逆風言論審判長

國民法官在庭上不斷發問,回到評議室時也演出狀況劇番外篇。一名國民法官忘記要評議就逕自離場,審判長廖健男緊急請備選國民法官補宣誓後加入評議,才得以順利進行。而評議室裡記者們七嘴八舌,有國民法官認為水果刀長25公分,但羅男只刺進6公分且只刺一刀,對他殺人的動機有疑慮。其他國民法官則順勢接話說,如果羅想殺人可能會刺更深、更多刀,推測其本意可能只是想傷害對方。

期間,有國民法官因為難以抉擇直嘆氣,他描述,判斷時不是就得是1,但此案是灰色地帶,他做不出決定;審判長則解釋,審理案件必須憑證據而行,如果沒充足把握難判斷,須回歸「罪疑惟輕原則」。

但有國民法官堅定提出不同意見,認為羅男自爆案發後想跳樓尋死,說不定他是「假自殺、真脫罪」,認為他根本是觸犯殺人未遂才對。這番逆風言論出現後,其他國民法官似乎也開始猶豫了起來。

兩名職業法官(媒體)則分別說,審視此案認為殺人動機的說服力不足,而羅男和律師在法庭上拼命強調會照顧姐姐到老,案發後卻未探視姐姐病情,與常情不符;唯一的正牌法官、審判長廖健男,為了避免權威影響(國民法官),還刻意等到最後一刻才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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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進行評議,由審判長(中)廖健男解釋相關流程及規定。侯柏青攝

投票激戰,殺人未遂罪首先出局

由於時間緊迫,評議室簡短發表意見後火速舉行第一輪秘密投票,首先要確認的是能否成立殺人未遂罪,不料,投票前看起來是少數見解的「殺人未遂罪」,票數竟逆勢拉高為「5(同意)比4(不同意)」,而且獲兩名職業法官支持。可惜,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同意票數須達6票(法定為3分之2)才算數,這也讓成立殺人未遂罪的選項鎩羽而歸。

第二輪投票,則是國民法官須決定能否成立傷害罪。原本大家預期可能出現「9比0」全票通過的局面,卻有一名國民法官投下「不同意」。但即便如此,8票已達法定票數,因此順利進入下一論的「科刑評議」。

傷害罪的法定刑最高為5年,有人投票支持重判4年,有人支持兩年(有機會爭取緩刑),大多數人則贊成「3年」,順次計算投票後以「3年」定案。審判長旋即率領合議庭宣示判決,依傷害罪判羅男3年徒刑,花費3個多小時結束這場記者演練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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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國民法官必須經過宣誓程序。讀者提供。

宣誓判決後,記者卸下國民法官身分,終於能鬆一口氣,有記者私下說,「坐在法檯下抄和坐在法檯上審案感覺完全不一樣,坐在法檯上那股神聖、莊嚴的感覺就來了,必須屏氣凝神的聽清楚當事人說話,親自體驗以後才發現,當法官真的不容易。」

有意思的是,這個案子並非首次模擬。202011月,桃園地院的模擬法庭也曾審理此案,檢方主張成立殺人未遂卻輸得極慘,合議庭認定羅男成立傷害罪,而且僅輕判1年還諭知緩刑3年,換言之,羅男根本不必坐牢。當年參與模擬的職業法官吐露,若是他平常審案可能判殺人未遂,不過由此可推論,素人參審,確實會替法庭帶入多元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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