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虞哲親上火線 回應朱敬一稅改質疑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0日電)稅改被外界質疑圖利富人,財政部長許虞哲今天親上火線回應,他以綜所稅申報資料為例,適用稅率30%以上者,繳稅占綜所稅應納稅額逾6成,強調高所得者納稅多,當然減稅也多。

針對股利所得稅改,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日前在個人臉書上發文,指出股利稅改乙案分離課稅、單一稅率26%的選項,已違反綜所稅累進稅制與量能課稅的平等精神。

他認為,分離課稅應是針對偶發性事件(例如中獎所得),但股利所得既非難以掌握、亦非偶發,沒有分離課稅的道理。此外,股利分離課稅後稅率僅26%,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40%相差甚遠,有圖利富人之嫌。

對此,許虞哲今天在秋節記者會上回應,他「尊重」朱敬一的發言意見,但高所得繳稅多,減稅金額當然也比較高。他舉綜所稅申報資料為例,2015年綜所稅結算申報納稅總額新台幣3187億元,其中適用稅率為45%的申報戶,繳稅金額達1086億元,占總稅收的34.1%。

至於適用稅率40%的申報戶,繳稅金額472億元,占14.8%;適用稅率30%者,繳稅金額475億元,占14.9%。適用稅率在30%以上申報戶所繳的稅,就占綜所稅應納總稅額的6成4。

許虞哲強調,在綜所稅量能課稅的精神下,高所得者稅負遠多於中低所得者,因此繳稅多者,減稅絕對金額一定比較多。但從減稅比例來看,適用新制雖然絕對金額減得少,但可能不必繳稅,兩者感受是不一樣的。

他表示,稅改是擴大、還是縮小貧富差距,若新制能如期上路,後年申報所得稅就能應證,但貧富差距不可單從稅收來判斷,還要有其他指標,因為很多所得沒有課到稅;另外還有各類補助,這些從所得資料裡也看不出來,縮小貧富差距還要靠其他補助措施,不是只有靠租稅工具。10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