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制變革 打官司須找律師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訴訟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未來民眾打官司一定須找律師,否則將遭法院判決不受理駁回。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昨決議,為建構金字塔訴訟制度,減少不必要的爭訟案件,未來除簡易或小額案件外,訴訟案件將全部採用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但此舉遭質疑有圖利律師之嫌,並將提高社會大眾的訴訟成本。

至於讓蔡英文總統蒙在鼓裡,事後下令調查的終審法官改總統任命的爭議,召集人林子儀昨表示,司法院上周已提出復議案件給各委員們,希望將終審法官任命改為總統「形式任命」,將決定權回歸遴選委員,但由於程序不符合規定,委員們決定將司法院所提的復議案留待以後總結會議後再討論。

強制律師代理制度是司改國是會議為建構訴訟金字塔的手段,由於目前除了三審採用強制律師代理外,許多爭訟案件當事人可自行提出答辯書狀、調閱卷證資料,判決後也可以不經律師具狀提起上訴,委員們認為這是造成訴訟冗長、繁多的主因。國是委員們認為,要建構訴訟金字塔制除了二審採續審制、三審法律審外,必須逐步推展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的全面律師代理制度,由律師先進行第一關的把關,過濾掉不必要且非法律上的案件,讓真正值得審理的案件進入法院體系,進行量的控管。

昨分組會議會中決定5項決議,包括當事人如有受律師協助的需求,應充分落實律師扶助、逐步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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