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號牌勿上路 行車安全有保固

車輛號牌會被註銷的緣由,不外乎逾期檢驗、車主死亡一年內未辦理繼承過戶、交通違規等,但不論是何因素,使用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不僅違法,且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恐有危及用路安全的疑慮,加上未投保強制險,欠缺事故理賠保障,又遭棄置車輛,也易產生懸掛偽變造車牌,淪為歹徒犯罪作案的不法工具,危及治安。

高雄市區監理所今(廿四)日表示,今年起截至十一月中旬止,高雄市區監理所已成功查獲一百一十部註銷車輛,近期甚至一日內於同路段接連成功收繳三部受註銷處分的車輛號牌,其中一部車輛,更是從一○七年逾檢註銷至今,累計三萬五千一百元違規金額未結,欠繳燃料費二萬九千零八十元、違反稅費一萬一千四百元、強制險違規三萬元;這些遭吊註銷號牌車輛未經定期檢驗、欠繳燃料費,甚至連停車費都不繳納,不僅違反社會公平正義,更是潛藏於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一顆未爆彈。(見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得處汽車所有人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請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若車輛牌照遭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