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保殺人魔」冷血奪8命!抓妻兒「猛撞破腦」謊稱車禍…18年竟爽領近4千萬

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1949年出生的陳瑞欽,由於好賭成性,多次簽賭失利導致積欠地下錢莊高利貸債務,隨後遭受暴力討債又染上毒癮,需錢孔急才會多次殺害妻小來詐保。據悉,陳瑞欽在過去18年間曾犯下大量倫常命案,前後共謀殺2任配偶、1名親生子、2名養子、2名女性友人等7人,即便詐保金額高達新台幣3800萬元,甚至侵佔死者財產,但他當時竟因符合減刑條例,僅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直到最後因強盜、姦殺陳姓女友搶得百萬元贓款後,才被判處死刑,而背負8條人命的他,也被稱為「詐保殺人魔」。

1985年-謀殺第一任妻子
陳瑞欽於1974年與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結婚後,2人育有1子2女,直到1985年元旦,他假借細故和妻子發生口角,並在浴室毆打對方使其滑倒、腦震盪住院。隨後,陳瑞欽假意前往醫院探病,卻乘機將妻子從病床上拖下來,以頭重擊地面數次,最終撞到對方顱內出血慘亡,事後又謊稱她是先前被吊扇打到頭,後來又在病床上跌倒,藉此詐取新台幣235萬元保險金。

1988年-謀殺第一個養子
曾妻死亡約半年,陳瑞欽又與另一名女子王淑嬰再婚,而王淑嬰婚前是一位單親媽媽,育有一名張姓兒子,陳瑞欽也將其認為養子。1988年,積欠賭債的陳瑞欽又萌生殺人詐保的惡念,他為了詐領406萬元理賠金,先假意責備並出手毆打補習晚歸的15歲養子,導致其跌倒撞傷,又趁對方住院時假意前往探視,並乘機抓著養子的頭顱撞擊病房水泥牆,將人活生生撞到腦水腫致死,事後又對外宣稱他是在病床上跌倒,跌傷不治。

1995年-謀殺親生兒子
這年再度面臨財務危機的陳瑞欽,竟將目標轉至自己15歲的親生兒子上。當時正處叛逆期的男孩子,有時會講一些粗話,但陳瑞欽卻以此為由責備其加入幫派、成為不良少年,讓摸不著頭緒的兒子納悶不已,結果陳瑞欽突然假裝生氣,狠狠把對方打倒在地,並殘忍拿起重達600克的布景用雅石,朝兒子後腦重擊數下,直到他腦漿迸裂死亡。離譜的是,陳瑞欽仍謊稱兒子是車禍死亡,又成功詐領472萬元理賠金。

1996年-謀殺第二任妻子
親生兒子死後隔年,陳瑞欽得知第二任妻子王淑嬰,因身為嘉義縣立水上國小教師,有公教人員保險理賠金及房地產,覬覦錢財的他便假意帶她出遊。2人駕車抵達嘉義縣新港鄉後,陳瑞欽突然停車,並從駕駛座底下掏出一根實心木棒,重擊王妻頭部直到對方慘遭活活打死,隨後確定斷氣,陳瑞欽再將遺體棄置於嘉義市世賢路,製造城車禍假象,且陳瑞欽最終同樣得到王淑嬰的保險金1137萬元,甚至還持續領取對方死後的遺屬撫恤金。

1998年-謀殺第二個養子
一名服飾店女老闆顏麗琴,本身為育有一對子女的寡婦,王妻生前時常到這購物,陳瑞欽也因而認識她。王妻死後一個多月,陳瑞欽就開始主動到服飾店糾纏對方,展開猛烈追求,受感動的顏麗琴也在1997年答應結婚,但婚後陳瑞欽惡性不改,隔年又因賭債設法詐保,故某日顏妻16歲的兒子頭痛時,他就先餵食對方安眠藥假稱是「止痛藥」,趁兒子昏睡之際將他以「倒栽蔥姿勢」搬運下樓,沿途以其頭部撞擊樓梯地板、稜角處等又製造成「意外跌倒死亡」假象,申請保險理賠1550萬元。

不過這回,保險公司發現陳瑞欽有多名親屬,死因皆為「頭部外傷」,故本次只賠了25萬元就停止給付,且顏妻也認為兒子是被他謀殺的,前後不斷調查證據,陳瑞欽還故布疑陣將兒子遺體的生殖器抓爛,並在兒子房間放了開過的保險套,試圖讓顏妻以為兒子是被情殺,直到調查了一段時間卻苦無真相只好離去,而顏妻在離婚時還遭陳瑞欽恐嚇交付120萬元「分手費」,但她也因此逃離被殺的命運。

隔沒多久,警方再度懷疑,陳瑞欽恐又謀殺2名女性友人!一名女子黃馨儀的夫婿是陳瑞欽同事,而黃馨儀則是陳瑞欽妻子王淑嬰的結拜姊妹,不過黃女某日去銀行提領新台幣60萬元後,竟突然失蹤。另一名女子鄭翁秋香是陳瑞欽的同事,2人某一天晚上外出共進宵夜,結果對方也莫名人間蒸發,但陳瑞欽卻表示:「與我無關!」甚至稱這2女子和一名何姓男子過從甚密,疑似轉移警方鎖定對象,因此檢方對他的說詞極度懷疑,而這2起案件真相也石沉大海。

2003年-謀殺女友和被捕
多家保險公司於2000年間發現,陳瑞欽2任配偶及3個兒子的死因都不單純,尤其3子都是「後枕頭部」被撞擊併發腦水腫死亡,共領取近數千萬元的理賠金和撫恤金等,故經由各公司派代表開會討論後,一致同意不讓陳瑞欽繼續投保,甚至決定向警方檢舉。直到2003年5月,陳瑞欽與一名女保險業務員陳怡伶結識,2天內成為男女朋友,而他也發現陳女似乎「有些積蓄」,故開始向對方借錢,甚至要求其抵押房屋供自己花用,但陳女則回應「要考慮」。

對此,陳瑞欽決定要直接殺害僅認識2天的陳女,並將安眠藥粉塞入「保肝丸」膠囊,以「養生」為由要她服用,而陳女也照計畫陷入昏迷。陳瑞欽隨後持尼龍繩綑綁對方雙手,接著還對其毆打、勒脖、性侵,直到完事後便狠狠將陳女推下山崖,但他擔心若對方墜崖沒死恐犯行敗露,於是陳瑞欽又搜刮其身上名錶、項鍊、戒指、現金、信用卡、手機等財物後,以石頭重擊頭部將陳女活活打死,棄屍於山區。直到他事後大意,竟利用死者手機與外界聯繫,才終告落網。

因謀殺女友遭逮的陳瑞欽,最終向警方供出殺害2任妻子及3個兒子,至於先前失蹤的2名女性友人,陳瑞欽則宣稱不是自己所殺,直到死刑定讞後,他卻又改口稱願意幫助警方尋找2女下落,但警方沒受騙,認定2女其實已被他殺死,此番言論只不過是「企圖拖延槍斃」的矯飾之辭。2004年,嘉義地方法院判處陳瑞欽5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他不服並上訴,案件延宕不決,全案直到2013年4月19日,法務部長曾勇夫簽署執行令將陳瑞欽執行槍決,法醫在打了2劑麻醉藥後確認昏迷,便將其槍決,終年62歲。

(全文圖/由中天新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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