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關人逾月 疑靠層層帳戶與租屋處躲追緝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5日電)有詐騙集團拿走求職者存摺與財物後,在社區大樓內囚禁被害人逾月。警方研判,詐騙集團可能將受害者帳戶當作第2、第3層帳戶躲避追緝,再以租屋避人耳目,才有辦法關人這麼久。

新北警方調查,詐騙集團成員先約受害者到汽車旅館等地並取走存摺與財物後,再轉移到社區大樓關押,並拿被害人存摺帳戶做人頭帳戶使用,有人被關最長達40餘天。

新北市一名警方表示,依以往辦案經驗,詐騙集團拿到被害人帳戶後有很多種用途,包括當人頭帳戶操作金流、洗錢及小額貸款等,有些受害者信用良好、帳戶權限大,可做更大利用。

另名金融專業的資深員警表示,過去詐騙集團指示被害人把錢匯入指定帳戶,但只要被害者去報案,第1層的帳戶就可立刻凍結,讓詐騙集團束手無策;但這次被害人遭拘禁無法報案,且詐團可能利用被害人帳戶當作第2、第3甚至第4層人頭,趁金融公司發現異常前把錢轉出,透過一個個人頭帳戶、一層層轉錢的方式躲避追緝。

資深員警研判,等被害者帳戶被凍結、失去利用價值後,詐騙集團才有可能放人;但警方追查金流要先和金融機構交涉,需要時間,且進出帳戶金流如果屬小額度,也很難被金融機構注意到有問題,因此本案沒有被害人帳戶被凍結,被害人也持續遭關押。

除詐騙集團不願放人,這次的關押地點也是受害者會被關這麼久的關鍵之一。警方調查,過去詐騙集團較常將被害人關在汽車旅館或民宿,現在竟演進到租用住宅,且一次關押這麼多人,實屬罕見。

警方研判,旅館房間有限定人數、花費高昂,且定期有清潔人員打掃,曝光風險高,詐騙集團可能因此轉為租房,以中壢區青峰路這處社區大樓月租約新台幣3萬元來算,關30幾個人可說是「相當划算」。

新北警方調查,此案詐騙集團先與被害人約在汽車旅館等地後,再載被害人到社區大樓,並透過地下停車場進出,躲避保全與其他住家耳目。(編輯:張銘坤)1111105